****学校一键式报警系统(第三次)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1日
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HNHT-2024-002
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学校一键式报警系统(第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4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⑴: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4年07月22日09时30分;地点:****政府采购交易场所(**县酿溪镇蔡锷大道与云岭路交叉口东100****幼儿园对面三楼)。
更正内容⑵:原谈判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部分中的“附件6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现更正为“见附件1”。
更正内容⑶:原谈判文件商务文件部分中的“四、分项报价明细表”现更正为“见附件2。”
更正内容⑷:原谈判文件技术文件部分中的“十、货物说明一览表”现更正为“见附件3。”
更正内容⑸:原谈判文件技术文件部分中的“十一、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现更正为“见附件4。”
更正内容⑹:原谈判文件技术文件部分中的“十二、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删除。
更正内容⑺:原谈判文件技术文件部分中的“十三、谈判报价表”现更正为“见附件5。”
更正日期:2024年7月11日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2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
采购代理编号:__ 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 ______
分包编号:____ ______ 包名称:____ ______
序号 | 服务名称 | 具体要求说明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 | 备注 |
1 | |||||||
2 | |||||||
… | |||||||
投标报价(元): |
备注:(1)供应商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响应无效。
(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响应无效。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十、采购需求偏离表
采购代理编号:__ 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 ______
分包编号:__ ________ 包名称:__ ________
序号 | 谈判文件章节条款号 | 谈判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应答 | 偏离说明 |
供应商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谈判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
注:1.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
2.供应商如果对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
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谈判文件第三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
4.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
十一、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
2.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附件5
十二、谈判报价表
报价轮次: 轮
采购代理编号:__ 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 ______
分包编号:__ ________ 包名称:__ ______ __
报价 | 其他内容 |
小写金额:__ __/3年_____(人民币元) 大写金额:__ __/3年_____(人民币元)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
备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分包编号”一份。
附:《谈判分项报价明细表》。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本《谈判报价表》无需编制入响应文件中。
附件:
谈判分项报价明细表
报价轮次: 轮
采购代理编号:__ 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 ______
分包编号:__ ________ 包名称:__ ________
序号 | 服务名称 | 具体要求说明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 | 备注 |
1 | |||||||
2 | |||||||
… | |||||||
投标报价(元): |
备注:(1)本表应对应“谈判报价表”,按包填写。供应商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响应无效。
(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响应无效。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本更正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公告与原磋商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及时关注公告指****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cn)上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书面通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本更正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
(2)联系人:刘先生
(3)联系电话:138****7701
(4)地址:**县酿溪镇文化路1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采购代理机构:****
(2)联系人:张先生
(3)电话:191****3005
(4)地址:**县酿溪镇雷家坳村2组
3.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1)联系人:刘先生
(2)电话:****399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