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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5-01-22 10:49
1天 |
其他 |
0元 人民币 |
0万元 人民币 |
详见招标文件 |
一、补充初步设计资料,请自行下载查阅。 二、填写投标报价时,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表填写单位,小写统一为“万元”。 三、由于本项目总负责人为项目施工负责人兼任,故根据相关文件,投标时只需配备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采用承诺制即可。 四、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5 最高投标限价及投标报价说明 修改为: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95978.72万元(商品房39309.25万元,安置房56669.47万元)。其中:**工程费为84029.89万元(商品房34798.8万元、安置房49231.09万元;勘察设计费为1470.52万元(勘察费462.16万元,其中商品房勘察费191.39万元、安置房勘察费 270.77万元;设计费1008.36万元,其中商品房设计费417.59万元、安置房设计费590.77万元),预备费为10478.31万元(商品房3901.47万元、安置房6576.84万元)。 2、投标报价由**工程费、勘察设计费、预备费组成,其中**工程费、勘察设计费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项目范围、根据初步设计图纸,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报价;预备费为固定报价。 3、本项目**工程费、勘察设计费的投标报价在投标报价时还应注明投标报价相应的下浮率,其中**工程费下浮率不得少于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