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服务
商机服务

招标查询

查预告 查招标 查中标

VIP项目

千里马项目信息

拟在建项目查询

正在报批、立项中的项目

商机推送

微信、邮件实时接收最新动态

企业智能管理

业务统一管理、商机自动分配

企业商情分析

潜在客户、竞争对手历史数据分析

标讯发布

发布招标信息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推荐招标专区

专属招标专区,提升信息曝光量

更多服务

找人脉

专业团队精确定位项目联系人

拓客宝

定位优质潜客资源

人脉通

拓展您的人脉资源

渠道宝

AI大数据帮您高效拓展渠道

数据商城

分行业商机分析、供应商筛选

数据定制

数据维度定制、BI、API定制等

|

企业套餐

株洲市荷塘区桂花片区01单元03街坊部分地块(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征询意见公示

审批
湖南-株洲-荷塘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01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市**区桂花片区01单元03街坊部分地块****公司)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征询意见公示

时间:2025-01-26

下载

公示说明

《**市**区桂花片区01单元03街坊部分地块****公司)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于2025年1月16日通过**市国土空间规划专家评审会议审查,于2025年1月21日通过**市国土空间规划专题会议审议。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该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24日


申请单位:

****

用地位置:

拟修改地块位于**区桂花片区01单元03街坊,**路与林子坡路交叉口东侧,总用地面积为6.15公顷(92.25亩);其中拟修改地块一用地面积约0.99公顷(约14.85亩),拟修改地块二用地面积约5.16公顷(约77.4亩)。

申请优化内容:

为满足企业发展需求,扩大企业生产产能,申请将现行控规地块恢复为工业用地。

建议1,将**东路以东、林子坡路以北、**路以西的9311平方米住宅用地恢复为工业用地。

建议2,将**路以东、林子坡路以北、GH规划14路以西的51585平方米住宅用地及9901平方米商业用地恢复为工业用地。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道路修改方案

根据用地权属及周边关系优化支路GH规划13路和GH规划08路线形,道路横断面保持不变。

(2)用地修改方案

保障企业生产主体部分用地,根据用地权属线优化用地界线,将地块H****0318恢复为二类工业用地(M2),地块H****0319-1、H****0319-2调整为防护绿地(G2),同步修正相关地块用地界线及面积,其他控制内容均不作调整。

(3)控制指标修改方案

修改后,地块H****0318用地面积为5.27公顷,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0-2.0,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36米,绿地率≤15%,项目审批前应按要求完成项目环评,并取得生态环保部门批复后方可实施,涉及环保相关问题须在项目用地红线内予以解决,不得影响周边。地块H****0319-1、H****0319-2用地面积分别为0.49公顷、0.41公顷。


论证说明:

本次修改是按照国家及**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进行调整,现对规划修改的内容及影响总结如下:

(1)根据用地权属及周边关系优化支路GH规划13路和GH规划08路线形,道路横断面保持不变。本次修改未改变区域路网结构,依托现行规划路网,能满足通行要求。

(2)保障企业生产主体部分用地,根据用地权属线优化用地界线,将地块H****0318恢复为二类工业用地(M2),用地面积为5.27公顷,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0-2.0,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36米,绿地率≤15%,项目审批前应按要求完成项目环评,并取得生态环保部门批复后方可实施,涉及环保相关问题须在项目用地红线内予以解决,不得影响周边;地块H****0319-1、H****0319-2调整为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分别为0.49公顷、0.41公顷;同步修正相关地块用地界线及面积,其他控制内容均不作调整。

(3)修改后,居住用地减少,相应核减区域人口,对教育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无负面影响。

(4)修改后,公园绿地增加0.01公顷、防护绿地增加0.89公顷,对区域生态环境有正面影响,同时减少了企业生产对周边区域的影响。

(5)修改后,城市绿线增加0.9公顷。不涉及总规强制性内容、城市黄线、橙线、蓝线、紫线的保护范围及微波通道。


附注:

1. 该图仅为示意图,只显示涉及局部修改内容,不涉及局部修改的内容不显示。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请邮寄至**市**区长**路369号,****规划局****中心收,邮编:412007,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2)网上反馈。请发送至邮箱:****@163.com,邮件名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24日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信息。

5.联系人:杨煨(191****1993);沈小雅(0731-****5737)

6.查询网址:http://zrzyj.****.cn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