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责任部门:****分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2025-01-2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针对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园区环境保护水平较低“问题,****政府高度重视,狠抓问题整改,目前已按要求整改到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描述 园区环境保护水平较低。**船舶制造产业园规划不完善,部分用地在河道管辖范围内,园区企业环境管理不到位,露天喷漆、切割、焊接等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工业园区域环境容量有限,环境风险隐患突出,2023年3月,湄水河****至****段发生水质超标突发环境事件,经调查,****工业园环境监管缺位,**乡党委、****管委会对园区的环境监管职责不清,推诿扯皮;****处理厂运行不规范,稀释排放问题长期存在,未及时实施提标改造;园区企业不落实环境保护风险管控措施,雨污分流、污污分流、三相蒸发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存在逃避监管偷排漏排等诸多环境问题。 二、整改目标 完善**船舶制造产业园规划,规范企业用地;督促船舶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生产。强化****工业园监管严格执法,推动“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落地,完成园区提质改造,确保风险可控。 。 三、整改措施 1.进一步完善**船舶制造产业园规划,力争微调整河湖岸线,保障船舶制造企业用地合法合规,促进船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2.2024年3月31日前,由园区联**利、自****园区企业用地是否侵占河道进行全面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对发现的侵占河道行为限期整改,2024年6月30日前,无法整改到位的依法清理,坚决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3.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督促船舶企业在生产中严格执行环评要求,严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