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2025-02-13】
我单位拟对 安防系统 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安防系统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室内智控安装柜、接入交换机、室外红外定焦网络摄像机等设备一批,预算金额:269.534万元,具体项目概况详见附件1。
三、技术参数、要求:
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
四、公示时间: 2025年02月13日 - 2025年02月20日
五、反馈渠道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下载附件2,填写《项目需求公示意见反馈表》,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递交到我部: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需求公示意见建议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人或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填写完善后的附件2扫描为PDF和word文档一起发送至****@qq.com,文件名称与主体一致。
4.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对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由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
办公电话:0745-****048
移动电话:156****6959
地址:**省**市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先生
办公电话:0745-****337
移动电话:/
2025年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