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4000万件首饰饰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环境局**分局 邮编:419300
联系电话:0745-****52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5年2月21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4000万件首饰饰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开发区雨溆工业园33栋第四层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本****开发区雨溆工业园33栋第四层,****开发区雨溆工业园闲置厂房约1750m2,分区布设注蜡区、种树区、焊接区、执模区、洗货区、镶石区等,设首饰饰品加工线1条,项目建成后年产首饰饰品4000万件。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37.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房化粪池处****开发区****处理厂****花园溪排入溆水。营运期浸泡废水、冲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湿磨+水洗废水经废水处理系统预处理最后与生活污水一起通过厂区设置的排放口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排放限值,废水能实现达标排放。
2、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为安装设备产生的粉尘,产生量较小,扬尘可通过定期洒水将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营运期翻砂粉尘、石膏拆包工序粉尘加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产生的注蜡、种树、熔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8m高的排气筒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表2 中排放限值;熔化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喷淋系统处理后与注蜡、种树、融蜡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一同通过18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中排放限值;湿磨水洗工序尽量避免光照发生分解,并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加强管理,避免混入酸性洗涤剂,以免产生氯气,同时加强车间通风,该工序产生的异味无组织排放。
3、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噪音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会产生一定的施工噪声,经车间墙体阻隔、距离衰减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营运期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 底座等,制定相关操作规程,日常生产需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音现象;厂界四周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标准限值要求。
4、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员工生活垃圾和废弃施工材料及其包装,由当地环卫部门清理运走。营运期金属毛刺、不合格产品、废石蜡、布袋收集的金属粉尘定期收集后外售回收单位;废石膏、污泥、生产工序产生废胶膜、废蜡杆、废核桃籽、废磁针定点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废活性炭、废弃的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暂存于危废间,****公司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处置。
(初审:刘旭 复审:罗艺 终审:武元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