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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公告
2025-02-26****拥****酒店****公司等4户债权资产,拟依法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 债权资产情况
序号 | 债务人 | 担保人 | 本金(元) | 利息(元) | 抵质押物 |
1 | ****酒店****公司 | 李** | 4,979,899.80 | 4,584,973.40 | 李**名下位于**市**县七一西路301、302、401、402共4套商业用房,建筑总面积为2185.58平方米。 |
2 | ****公司 | 王雪平、陈燕 | 8,950,000.00 | 63,097.50 | 债务人名下**市**县**镇**村袍冲组一处工业房地产(共12栋建筑物及一宗土地),建筑总面积为9906.7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6413.64㎡ |
3 | ****商贸有限公司 | 无 | 4,654,790.00 | 5,311,655.71 | 债务人名下**市华****镇北正街024幢401号、501号、601号商业用途房地产,建筑总面积为2270.28平方米。 |
4 | ******公司 | **宏****公司、孟立红、曲卫江、刘玉容、闵兰 | 3,600,000.00 | 2,709,340.52 | **宏****公司名下**市华**马鞍新区人民南路东侧风尚国际E区114号、115号、201号、301号共4套商业用途房地产。面积1949.90平米。 |
22,184,689.80 | 12,669,067.13 |
注:上述本金、利息计算截止日为2025年2月20日,单位为元。主债务人和担保人(从债务人)应支付给****的本金、利息、罚息、费用等按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为准,表格中数据仅供参考。上述不良债权项下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2、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及其权利义务承继人。
二、 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好,有一定资金实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意向投资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有效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投资者报名(请意向投资者在公告有效期届满前向我单位提交书面意向书或来我单位现场报名)及对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陶先生
联系电话:073****45080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为:周先生 0731-****5036
联系地址:**省**市**区五一大道9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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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