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一、项目编码:****。
二、项目名称:隆****小学 2024 年提质改 造工程。
三、建设地点:隆****小学校内。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跑道及球场改造、原有路面铺设 沥青混凝土、场地硬化修补,树池、排水、教学楼改造、走廊 改造、水沟清淤等。
五、项目总投资:122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 117 万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 2 万元,预备费 3 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性 资金。
六、项目单位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建设要按照 国家有关节能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 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照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 项目初步设计。
七、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及《必须招标 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18 年第 16 号), 项目施工、货物和服务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的,可以依法自 主选择采购方式,并主动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八、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项目全过 程监管“五个严格”的通知》(隆办发〔2024〕3 号),切 实履行项目业主主体责任,按时报送项目全过程监管信息。
九、项目建设工期 120 天(含报建审批阶段),请切实加 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十、请你单位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 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 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 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 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 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十一、本文件有效期限 2 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文 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文件有效期满 30 日前 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 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 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
2025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