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天易经开区集中供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6153
联系地址:**县天易大道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天易经开区集中供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示范区梧桐路以西、黄莺路以北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新增投资30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天易经开区集中供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本次扩建拟新增1台65t/h循环流化床锅炉及其配套设施,并对现有工程2台20t/h层燃往复式锅炉烟气进行深度治理,锅炉使用成型生物质颗粒为燃料。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营运期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脱硝系统产生的氨、锅炉废气、生物质燃料装卸产生的粉尘、炉渣储运系统粉尘、灰库粉尘、石灰石筒仓粉尘和食堂油烟。现有锅炉烟气经2套“SCR烟气脱硝+ACA高活性氢氧化钙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处理;新增65t/h锅炉烟气经1套“低氮燃烧技术+SNCR脱硝+炉内喷钙干法脱硫+多管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再由1根45m高的烟囱合并排放(DA001);排放浓度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脱硝系统产生的氨与锅炉废气一并排放,排放浓度可达到**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3082-2024)中的排放限值。生物质颗粒储运系统粉尘经自然沉降后呈无组织排放;炉渣储运系统粉尘经喷淋降尘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灰库、石灰石仓产生的粉尘经筒仓的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油烟通过净化器处理后经管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放浓度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表2的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锅炉排水和反冲洗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已建的隔油、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湘江。锅炉排水、反冲洗废水污染物浓度较低,可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内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施设备,通过基础减振、隔声、消声、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检修,确保厂界噪声分别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的炉渣、除尘灰、布袋除尘器更换的废布袋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树脂由供应商回收,****燃料厂家回收重复利用;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及其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