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 2025年至2026****公司集客业务工程材料类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招标人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项目概况: 2025年至2026****公司集客业务工程材料类集中采购。
1.2采购规模及标包划分情况:
标包一:本项目采购的主要材料中的光缆、光缆接续器材等迁改工程所需材料(采购内容),采购预算:7600万元(不含税)。
标包二:本项目采购的主要材料中的**度聚乙烯管及配件等迁改工程所需材料(采购内容),采购预算:3000万元(不含税)。
标包三:本项目采购的主要材料中的箱体、镀锌铁件及辅材等迁改工程所需材料(采购内容),采购预算:3800万元(不含税)。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前期采购份额未执行完毕的继续执行原合同,份额执行完毕后执行新的采购结果。
1.3本项目设立最高限价,标包一最高限价为:7600万元(不含税);标包二最高限价为:3000万元(不含税);标包三最高限价为:3800万元(不含税)。投标供应商竞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次招标为预估规模,具体以最终订单为准。
1.4 招标内容
招标货物的规模:本项目采购的主要材料为光缆、光缆接续器材、密度聚乙烯管及配件、箱体、镀锌铁件及辅材等迁改工程所需材料,本次采购划分标包。
货物名称:光缆、光缆接续器材等迁改工程所需材料
主要技术参数:简要描述(详见技术规格)。
交货时间:收到材料业务订单后7天内。
交货地点:送货至指定地点。
质保期:1年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公司,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2.4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7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 3月26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 5时 00分(**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市**区曙光中路298号1栋5楼523。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向招标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
网上获取: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将营业执照和单位介绍信的扫描件发至项目联系人邮箱****@qq.com(网上报名时间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4.4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在收到书面形式请求后3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1 2025年04月10日 10 时30分;天翼未来城天辰办公楼5楼518会议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地 址:**市**区曙光中路298号1栋5楼
联 系 人: 夏琼
电 话: 187****0501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
****
2025年 03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