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
项目名称: | **市人民东路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所属区域: | 431393 |
招标人: | **** | 保证金: | 500000.0元 |
多标: | |||
内容 | |||
**市人民东路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市人民东路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市人民东路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2502-431300-04-01-674163,建设单位为****,项目总投资为27609.16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市人民东路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办事处人和新村; 1.2.3 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位于****办事处人和新村,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5664.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1954.4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51439.94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为4065.86平方米,建筑密度为26.00%,容积率为3.28,绿地率为30.00%,符合规划建设要求。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4+18F/1D)为一类高层住宅与商业组合建筑,总建筑面积为13989.03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13565.4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为423.61平方米,建筑高度为77.80米,耐火等级为一级,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2#栋(1+22F/1D)为一类高层住宅与商业组合建筑,建筑面积为13103.44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12610.4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为493.04平方米,建筑高度为76.25米,耐火等级为一级,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3#栋(1+24F/1D)为一类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为12228.12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11670.64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为557.48平方米,建筑高度为77.75米,耐火等级为一级,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5#栋(1+24F/1D)为一类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为13289.46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12670.39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为619.07平方米,建筑高度为77.75米,耐火等级为一级,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6#栋(1F)为商业建筑,建筑面积为852.41平方米(计容),建筑高度为5.90米,耐火等级为二级,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一栋(1F)门卫,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为43.68平方米(计容),建筑高度为6.50米,耐火等级为二级,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一栋(1F)垃圾收集站,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为27.00平方米(计容),建筑高度为4.90米,耐火等级为二级,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下室,用作地下停车库,并分区配置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生活水泵房等设备用房和消防水池,建筑面积为8421.28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高度为3.90米,耐火等级为一级。(具体详见初步设计图纸和概算);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730,其中:设计工期60天,施工工期670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土建的建设内容总承包(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等工作)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结算(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4.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设计范围为本工程红线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含装配式、精装修等)及各专业的二次深化设计,精装修必须提供不少于两个可供选择版本及360度装修全景图,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或审批等一切。除发包人要求或工程地质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外,施工图必须按发包人要求在投标报价内进行限额设计,否则超过部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施工期间服务按招标人批准认可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要求和进度安排,在满足结构安全及规范要求前提下,服从招标人的要求及建议予以自主优化图纸。 1.4.2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经施工图审查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含设计装配式面积和装配率达到当地住建部门要求);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具体工程内容,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1.5 质量标准: 1.5.1 设计:符合初步设计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审查 ; 1.5.2 施工: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6 保修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令第279号。 2.资格要求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但需满足资格要求且无在建)(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在建情况以投标截止时在“**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信息为准,有在其他项目任关键岗位人员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截止时,拟任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在“**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之外有在其他项目任关键岗位人员情形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注明,并承诺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按期撤离。评标期间,投标文件中注明有在建,但没有承诺能够按期撤离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中标候选公示期间,发现未如实注明有平台之外的在建情况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提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规定予以信用评价扣分。中标候选人公示明确的公示期满之前,拟任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不能按时到岗履职的(含不能从其他项目按期撤离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提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规定予以信用评价扣分。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拟任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不能按时到岗履职的(含不能从其他项目按期撤离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提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规定记录一般不良行为。施工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采用承诺制,投标人须承诺施工部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实行押证管理。。 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 34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即日起至2025年4月1日止(**时间)****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218.****.184:61530/TPBidder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218.****.184:61530/TPBidder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上午9:00(**时间)。请投标人登****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218.****.184:61530/TPBidder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开发区开发建设局,电话0738-****411。 9.其它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218.****.184:61530/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统一注册平台:****777016 以及 CA 办理咨询:0738-****193 交易系统技术支持:****980000、清单技术支持:王工(电话 177****1515 QQ****83564)。 9.2各潜在投标人提问或质疑的方式:以 word 文档匿名发至招标人授权的工作联系邮箱(****@qq.com)。 9.3 根据《****建设局关于鼓励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应用“**市工程建设减负信息服务平台”的通知》(娄建审发【2021】1号)文件要求,发包人、承包人均可登陆**市建设工程减负信息服务平台(175.4.55.215:38085/),办理工程保函业务,切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 9.4 根据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关闭评标环节查验投标单位业绩等相关信息网络通道的通知:为提高评标工作效率,有效防范交易风险,经研究决定,从2023年6月25日起关闭评标环节查验投标单位业绩等相关信息的网络通道投标单位自行负责业绩等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评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省监管网、****中心等网站公示中标候选人的业绩等相关信息。公示期间如发现中标候选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废除其中标资格,并由相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列入信用评价不诚信记录等 。 9.5 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各投标人应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资料 。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文化中心3楼308; 联 系 人:蒋文欣; 电 话:156****022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湘府路117****中心5栋1202-1212房; 联 系 人:朱俊(项目负责人)、刘浩、李瑞; 电 话:131****0041。 | |||
发表日期: | 2025-03-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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