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服务站(原社工站)项目(标段二)
二、项目预算:白沙洲、大泽湖按每年140000元/站,其余9个街镇按每年160000元/站。
标段 | 乡镇(街道)名称 | 专职人员配置 | 采购预算(元) | 备注 | 服务 周期 | |
一年 | 两年 | |||||
标段一 | 靖港镇、桥驿镇、乔口镇、丁字湾街道、**街道、茶亭镇 | 12人 | 960000 | ****000 | ****镇社工站驻站专职社工为2人 | 2年 |
标段二 | 高塘岭街道、乌山街道、月亮岛街道、白沙洲街道、大泽湖街道 | 10人 | 760000 | ****000 |
★中标原则:根据全区各街镇的区域分布情况划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标段由一家机构承接。同一家机构可以****服务站(原社工站)项目(标****服务站(原社工站)项目(标段二)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时,则须选择预算金额大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其他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响应,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项目概况:****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和民政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社部《****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民发〔2017〕153****民政厅等6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湘民发〔2018〕10号)要求,****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方式,实****服务站项目。
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无。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原则上两年为一个项目周期,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人在服务协议签订后按照协议约定开展相关服务。项目经采购人评估合格后,续签服务协议;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中标人。
五、服务标准: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服务站主要开展“社会救助、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公益慈善”等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
服务领域 | 服务内容 |
社会救助领域 | 主要指协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及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动态管理,以及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危机介入、社会融入、能力提升、**链接等服务。 |
残疾人领域 | 主要指协助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经办过程中的政策宣传、对象排查等相关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情绪疏导、精神抚慰、危机介入、**链接等方面的服务。 |
老年人领域 | 主要指协助做好高龄空巢老人、农村留守老人等特殊老年人群的政策宣传、入户探访、分类管理、风险预警等工作,为特殊老年人群提供社会支持网络建设、情绪疏导、精神抚慰、**链接等方面的服务。 |
儿童领域 | 主要指协助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摸底排查、登记建档、政策宣传、关爱服务等工作。配合进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流动性儿童的家庭随访;为儿童提供心理疏导、亲情陪伴等服务;对儿童家庭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家庭教育指导、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等。 |
公益慈善领域 | 主****社区)发展基金,****社区)公益空间,壮大民政领域志愿者队伍,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推动建立“五社联动”机制,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地名公共服务、老区建设、移风易俗等民政业务服务。 |
2、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要求,厘清民生事务办(民政****服务站的职责边界,****服务站人员严禁被抽调从事民政以外的协助工作,严禁代替街镇干部行使许可、确认、审批、给付等行政职能。
(二)服务要求
****服务站要紧密聚焦民政部门的职能职责,将“社会救助对象、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公益慈善”五大领域服务情况和服务成效作为项目实施的根本依据,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为民政系统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相关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能提供人才支撑和专业支撑。
1、党建引领:中标人要加强一线社工思想教育工作,创建党员先锋岗,把社工人才培养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落实党的政策、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力量。
2、专业服务:
(1)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完成采购人统一调度的其他相关工作。
(2)根据各街镇的要求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夯实民政工作基层基础。
(3)根据街镇和重点服务对象需求,每个站点每年开展1个专业社工服务项目,打造特色服务品牌,项目须包含个案6个、小组4个、社区活动6场。
3、专业支持:中标人科学安排年度培训、督导计划,组织社工接受机构内部和省市区三级民政业务培训和专业督导,且人均接受各级培训时长每年不少于40小时、人均接受各级督导时长每年不少于24小时。
4、**链接:
(1)中标人要建立“五社”**清单与群众需求清单精准对接机制,引导更多公益慈善**支持基层民政服务。
(2****服务站成立1支以上的志愿者队伍,注册活跃志愿者100人以上,每年度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次以上;引导建设1****社区)公益空间。
5、品牌创建:
(1)按照省厅“湘当有爱﹒四季同行”主题服务活动要求,每个站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主题服务,四个季度分别围绕社会救助对象、残疾人、儿童、老年人来组织服务活动。
(2****民政局指导下,立足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需求,按照“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机制完善、群众满意”的标准实施服务项目,打造**区特色品牌。
(3)落实省厅持续开展星级站点评审工作的要求,积极打造五星级站点,不断提升站点规范化、职业化、信息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
6、宣传推广:中标人应积极对本项目进行宣传推广,产生正面社会影响,在国家级主流媒体发表经验文章2篇以上,且每个站点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报道每年不得少于6篇。
7、中标人需提供本项目最终服务输出成果,展现形式为项目实施总结报告1份,省级主流媒体对项目整体实施成效宣传报道1篇。
二、服务周期
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原则上两年为一个项目周期,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人在服务协议签订后按照协议约定开展相关服务。项目经采购人评估合格后,续签服务协议;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中标人。
三、服务承接主体职责
(一)队伍建设:
每个站点安排2名专职社工,且均需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新进驻站社工要求年龄4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有两年以上社工服务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岁、本地户籍人员优先。
(二)人员管理:
中标人与驻站社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驻站社工学历、持证情况、从业年限、工作成效等合理确定薪酬福利,按月发放薪酬并办理“五险”,并加强人事管理和考核。针对社工辞职、休产假等不能正常工作的特殊情况,要制定应急预案,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为保证项目专业性、连续性,项目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民政局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人员资历不得低于招标要求,并在15日内接续到岗,确保工作不断档。
(三)运行管理:
1、中标人应指导社工做好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对站点提交的文书资料、档案材料、新闻报道进行把关,加强社工文书的规范性和专业性。
2、中标人应鼓励社工从专业视角总结提炼项目服务经验或优秀案例,积极参与各级创优争先活动。
3、中标人应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信息。
(四)经费管理
中标人应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独立会计核算,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验收标准:本项目验收参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执行,采取自行验收或委托第三方的形式开展。验收小组在验收中发现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商务等要求履约,应验收不合格。验收小组及时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及有关法律规定,要求供应商采取补救措施或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要求供应商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向供应商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供应商整改结束后,及时通知采购人重新验收。重新验收仍不合格的,采购人应依法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小组应对照《****服务站项目评估指标》(附1)和《****服务站项目财务评估表》(附2)进行验收。
附1:****服务站项目评估指标
参评机构: 参评站点: 评估日期: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说明及评价标准 | 得分 |
党建引领 (5分) | 党建工作开展 (5分) | 党建工作开展 (5分) | 承接机构加强一线社工思想教育工作,创建党员先锋岗,把社工人才培养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落实党的政策、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力量。有台账资料,且作用发挥良好。 分档计分,整体评价为: 1.优秀,得满分; 2.良好,得总分的80%; 3.一般,得总分的60%; 4.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 | |
站点建设 (5分) | 场地建设 (5分) | 办公设施 (2分) | ****办公室,****工作室可与其他功能室共用;配置桌椅、电脑、打印机、文件柜等设施设备,且能够正常使用。 1.符合上述要求(2分); 2.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 | |
文化创建 (3分) | 在站点内展示或公示社工风采、站点简介、需求分布图、问题分布图、**分布图、制度、活动预告、活动宣传、居民意见和建议跟进情况等;站点因地制宜,文化创建具有特色。 1.完全符合上述情况,特色鲜明(2-3分); 2.符合上述情况,有一定特色,酌情给分(0.1-1.9分); 3.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 | |||
行政管理(16分) | 日常监管 (4分) | 年度服务计划 (1分) | 站点有年度服务计划,按进度执行,并根据现实情况需要做出合理调整。 1.有年度服务计划,具有可操作性,且能够按进度执行,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1分); 2.有年度服务计划,年度服务计划缺乏针对性,未根据情况及时调整(0.1-0.9) | |
月度总结 (1分) | 站点有月度工作总结,要求有文字、图片、数据等内容。 1.已按要求每月及时撰写月度工作总结,做到内容丰富、图文并茂。(1分); 2.能够每月撰写月度工作总结,但内容相对简单,根据情况酌情给分(0.1-0.9分); 3.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 | |||
文书档案管理 (2分) | 承接机构指导社工做好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对站点提交的文书资料、档案材料、新闻报道进行把关,加强社工文书的规范性和专业性。 1.符合上述规范性要求。(2分) 2.部分符合要求,发现不规范处,每处扣0.2分; | |||
制度建设(2分) | 管理制度 (2分) | 站点有规范的站点运行流程和标准,制定并实施志愿者服务制度、服务场所管理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应急预案等制度,并遵照执行。 1.有相关制度,并遵照执行,管理规范(2分); 2.有相关制度,但执行过程中存在不足,每发现一处问题,酌情减分(0.1-1.9分); 3.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 | ||
信息化 (1分) | ▲志愿服务信息系统(0.5分) | 站点在中国志愿服务信息****服务队。 1.****服务队年度有服务时长记录的人数超过100人(0.25分); 2.****服务队年度志愿服务总时长超过100个小时(0.25分)。 | ||
其他信息系统(0.5分) | 开发或使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APP等信息化手段了解服务对象需求,并与服务对象互动交流,根据信息发布情况,酌情给分(0-0.5分)。 | |||
人员管理(3分) | 人员配备 与工作的 连续性 (2分) | 站点配备2名专职社工,且均需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新进驻站社工要求年龄4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有两年以上社工服务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岁。 1.2名驻站社工符合要求,2人持有助理社工师证(0.5分); 2.2名驻站社工符合要求,其中1人持有助理社工师证,1人持有社工师证(0.75分); 3.2名驻站社工符合要求,其中2人持有社工师证(1分); 4.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 | ||
驻站社工不得随意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换,****民政局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人员资历不得低于招标要求,并在15日接续到岗,确保工作不断档。 1.站点本年未出现人员更换情况(1分); 2.站点有人员更换情况,****民政局批准同意后,更换人员资历不低于招标要求,并在15日内接续到岗,工作未断档(0.5分); 3.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 | ||||
薪资福利 (1分) | 承接机构与驻站社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驻站社工学历、持证情况、从业年限、工作成效等合理确定薪酬福利,按月发放薪酬并办理“五险”,并加强人事管理和考核。 1.合理确定薪酬福利,按月发放薪酬并办理“五险”,具有人事过程考核记录,符合上述情况(1分); 2.薪酬体系设置不科学,考核记录不完善,酌情给分(0.1-0.9分); 3.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 | |||
各级培训与督导的参与性 (6分) | ▲业务培训(3分) | 承接机构科学安排培训计划,组织社工接受机构内部培训和省市区三级业务培训,站点社工人均接受省市区各级培训累计时长不少于40小时,有完善的佐证资料。 1.每名社工完成人均培训时长,佐证资料翔实、齐全(3分); 2.每名社工完成人均培训时长,佐证资料齐全、较简单,酌情给分(0.5-2.5分); 3.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 | ||
▲业务督导(3分) | 承接机构科学安排督导计划,组织社工接受机构内部督导和省区市三级专业督导,站点社工人均接受省市区各级督导累计时长不少于24小时,有完善的佐证资料。 1.每名社工完成人均督导时长,佐证资料翔实、齐全(3分); 2.每名社工完成人均督导时长,佐证资料齐全、较简单,酌情给分(0.5-2.5分); 3.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 | |||
服务执行与产出(39分) | 基础服务(10分) | 协助区级事务 (5分) | ****民政局统一调度的相关工作。****民政局评价酌情给分(0-5分)。 | |
协助街镇事务 (5分) | 根据各街镇要求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夯实民政工作基层基础。根据街镇评价酌情给分(0-5分)。 | |||
专业服务 (24分) | 服务专业性 (5分) | 站点社工在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时能够体现社工价值观,运用社会工作技巧,社工专业理论提供服务,服务对象产生明显变化,社会问题得到缓解、改善或解决。 1.开展服务时熟练运用社会工作价值观及技巧,准确使用社会工作理论,并体现在服务记录里,服务对象产生明显变化,社会问题得到缓解、改善或解决(4-5分); 2.开展服务时使用社会工作价值观或技巧,使用合适的社工理论指导,并体现在服务记录里,服务对象产生变化,社会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缓解、改善或解决(2.5-3.9分); 3.开展服务时使用社会工作价值观或技巧但不熟练,服务记录不完整,理论使用不恰当等情况酌情给分(1-2.4分); 4.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 | ||
▲社工服务项目 (10分) | 站点根据街镇和重点服务对象需求,每年需开展1个专业社工服务项目,打造特色服务品牌,项目须包含个案6个,小组4个、社区活动6场。项目按质按量完成,并根据项目开展成效分档计分。 (1)优秀,得满分; (2)良好,得总分的80%; (3)一般,得总分的60%; (4)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 | |||
**链接 (3分) | 引导建设1****社区)公益空间;建立“五社”**清单与群众需求清单精准对接机制,引导更多公益慈善**支持基层民政服务。 1.符合上述条件,积极整合**,联动效应明显,且内容详实、服务记录齐全(2-3分); 2.符合上述条件,但联动效应一般,或服务记录有欠缺(1-1.9分); 3.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 | |||
▲志愿者的使用 (3分) | 站点成立1支以上的志愿者队伍,动员志愿者积极参与站点开展的服务活动,年度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次以上。 1.符合要求,活动佐证资料翔实、齐全(2.1-3分); 2.符合要求,但活动佐证资料相对简单(1.1-2分); 3.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 | |||
主题服务活动 (4分) | 按照省厅“湘当有爱﹒四季同行”主题服务活动要求,站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主题服务,四个季度分别围绕社会救助对象、残疾人、儿童、老年人来组织服务活动。 1.服务活动有特色、思路清晰,按计划执行,且服务成效明显(3-4分); 2.服务活动按计划执行,但服务效果一般(1-2.9分)。 3.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 | |||
▲品牌创建 (4分) | 立足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需求,按照“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机制完善、群众满意”的标准实施服务项目,打造**区特色品牌。 1.积极响应,且服务开展有一定服务成果,成效明显;(3-4分); 2.积极响应,且服务开展有服务成果,但成效不明显;根据实施情况酌情给分(1-2.9分); 3.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 | |||
社会评价(25分) | 服务对象评价 (12分) | 服务对象评价 (12分) | 采用随机抽样方式抽取站点服务对象进行电访、面谈或问卷调研,了解其对站点服务的满意度,以及对服务效果等方面的评价。指标得分=分值*评价得分率 | |
街镇评价 (5分) | 街镇评价 (5分) | 采用抽样调查方式,通过站点所在的乡镇(街道)的进行电访、面谈或问卷调研,了解其对站点管理和成效的满意度。指标得分=分值*评价得分率 | ||
区民政局评价 (5分) | 区民政局评价 (5分) | 邀请区民政主管部门对承接机构的胜任度、工作态度、专业性打分;对站点服务管理、工作开展、服务成效、社工站社工的表现打分。指标得分=分值*评价得分率 | ||
志愿者 评价 (3分) | 志愿者评价 (3分) | 采用随机抽样方式抽取志愿者进行电访、面谈或问卷调研,了解其对站点工作组织、活动开展的满意度,以及对服务效果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指标得分=分值*评价得分率 | ||
社会影响(10分) | 项目成果展示 (5分) | ▲项目成果展示 (5分) | 承接机构提供本项目服务输出成果,提交项目年度实施总结报告1份,积极在省级主流媒体对项目整体实施成效宣传报道。 1.提交了项目年度实施总结报告,在省级主流媒体对项目整体实施成效宣传报道1篇(5分); 2.提交了项目年度实施总结报告(2分); 5.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 | |
宣传推广(5分) | ▲媒体报道 (5分) | 承接机构应积极对本项目进行宣传推广,产生正面社会影响,在国家级主流媒体发表经验文章每年不得少于2篇,且每个站点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报道每年不得少于6篇。 1.符合要求(5分); 2.不符合上述要求(0分)。 | ||
加分项 | 荣誉 (5分) | 个人/站点/项目 (5分) | 落实省厅持续开展星级站点评审工作的要求,积极打造五星级站点,不断提升站点规范化、职业化、信息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承接机构鼓励社工从专业视角总结提炼项目服务经验或优秀案例,积极参与各级创优争先活动。站点、站点社工、服务案例、服务项目等获得国家、省、市、****行业协会的评奖,通过文件及荣誉证书,进行评分。(个人担任青联委员、妇联代表等荣誉的,提供相关证明,也可酌情加分)注:最高累计得分为5分。 1.国家级为3分/个; 2.省级为2分/个; 3.市级为1分/个; 4.区级为0.5分/个。 | |
减分项 | 社会投诉 | 社会投诉 | 出现一例社会投诉情况扣2分。 | |
否决项 | 负面清单 | 负面清单 | 1.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要求,厘清民生事务办(民政****服务站的职责边界,街镇民政服务人员严禁被抽调从事民政以外的协助工作,严禁代替街镇干部行使许可、确认、审批、给付等行政职能; 2.评估中发现项目未按照合同规定履约到位,出现违约的; 3.其他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 | |
判定标准 | 业务考核评估结果分4个等次,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80分)—89分为良好、60分(含60分)-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 |||
评估分数: 评估等级: |
备注:1.标▲项在季度评估中根据年度服务指标折算出季度完成率计分,无法折算的按照工作推进情况计分;
2.评估标准将根据省市区要求、采购需求和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附2:****服务站项目财务评估表
参评机构: 评估时间:
说明:为全面掌握项目财务管理情况,将从财务制度、账务处理、财务基础等方面进行评估,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列明事项。 | ||
财务 管理 | 财务 制度 | 1、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包括但不限于会计核算办法和规则、财务会计人员岗位职责、****银行存款管理、实物资产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等方面。 2、制定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收支管理办法、费用支出标准和审批、票据管理、预算管理等方面。 |
财务 处理 | 项目预算编制合理性、预算执行度和预算修改合规性。 | |
票据真实、合规、合法,票面金额合理,佐证资料齐全。 | ||
应在项目资金规定的范围(如预算)内支出,专款专用且符合有关标准;费用报销及时;资金申请、审批流程规范,符合财务管理制度。 | ||
账务处理及时准确,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 ||
财务资料与实务资料能相互佐证,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销与项目文书资料的匹配度(包括活动预算等)、资金使用进度与项目执行进度的匹配度。 | ||
财务 基础 |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 |
会计档案资料齐全,会计凭证装订及时。 | ||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 ||
1、项目资金没有专款专用,发生挤占、挪用、侵吞现象的; 2、形成账外资产和**库的; 3、存在公款私存行为; 4、使用虚假发票或其他虚假项目资料套取资金; 5、会计科目未进行独立核算的; 6、存在不正当关联交易的; 7、分包、转包项目的; 8、其他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 |
值得肯定的地方 | |
需要关注的地方 | |
整改建议 | |
是否整改到位 | |
验收结论 | ¨合格 ¨不合格 |
1、付款人:****民政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
(1)本项目每季度组织一次评估,由采购人根据评估结果支付服务费用;
(2)评估结果运用(本项目前三季度为季度评估,第四季度评估为年终评估。具体评估标准将根据省市区要求、采购需求和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a、合格
季度评估等级合格以上的,由采购人支付该季度服务费用,金额为本标段年度合同金额的25%。
b、不合格
季度评估等级不合格的,不予结算,中标人需进行限期(一个月内)整改,整改通过后方可支付该季度服务费用;无法进行整改的或整改过后仍然不合格的,对中标人进行通报批评处理,终止合同,并不予支付服务期限内未支付的所有费用,两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的项目申请。
3、中标人应保证项目顺利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政府购买服务出台新的政策文件要求则按新的政策文件要求执行。
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进行,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和实际情况,可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项目内社工薪酬、服务经费、机构行政管理费用等),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