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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我公司现对“****基地项目一期PE产线扩建工程”环保设施调试日期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基地项目一期PE产线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岳****开发区木里港大道以北、中科路以西
调试日期: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6月28日
我公司承诺对上述公开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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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