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医疗器械生产及测试项目 |
建设地点 | **市**区新岭路66号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公示期 | 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3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项目,主要从事项目生产产品及产能为基因测序仪、分子诊断流水线等医疗器械生产及测试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861.66㎡,医疗器械生产时仅涉及组件、整机、外壳的装配,不涉及切割加工及焊接等工序。项目设有测试区域进行整机测试。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排水实施雨污分流,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祉瑞生态医博园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有机废气需加强车间通风后排放,厂房门窗处有机废气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标准要求。 3、加强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强化固体废物处理。固体废物需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减量排放。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仪器测试和清洗废液、过期报废试剂等危险废物需分类后集中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并建立台账。一般固废中废气外包装物外售,废零部件收集后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环卫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6251 通讯地址:**市**区暮南中路114****管理委员会 邮 编: 410000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