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经开区麦格米特西侧边坡支护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市**县星沙镇东六路266****广场一期12栋4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4-08 13:3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其他工程准备 | **经开区麦格米特西侧边坡支护工程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1 | 项 | ****449.2 | ****449.2 |
详见附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24****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供应商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12月至2025年02月。
(5****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
①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②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以响应截止时在“**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信息为准)。
1、招采备案编号:CSJKQXESXM-****036(本编号用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项目备案及资料归档)。
2、监管部门:****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联系电话:0731-****0090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刘欢 |
电 话:0731-****3946 |
地 址:****区管委会综合楼13楼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 |
联系人:肖薇(项目负责人)、崔瞳瞳、陈婧、江林芳 |
电 话:0731-****2066 158****9645 |
地 址:**省**市**县星沙镇东六路266****广场一期12栋4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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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3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