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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收集转移1.28万吨危险废物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地点:******开发区东片区同力南路西侧
建设单位:****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唐总
联系电话:130****406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