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概况:黄花大厦税务办公楼提质改造工程位于**县天祥路与小康路交界处东北角,工程主要内容为(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办公楼二、三、****办公室,二层包厢、储藏室及资料室的分体式空调改为中央空调,原飘窗台位置墙体外移,具体内容为:拆除原有分体式空调暖通专业单独做一套多联机系统,电气专业重新配电,二层附楼屋顶预留设备基础;走道增加冷凝水管和制冷剂管,室内增加风机盘管,局部采用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遮住风机盘管;四层残卫新增立管利用轻钢龙骨大芯板进行包管处理;二层11~12轴交E~F轴走道穿空调冷媒管升出屋面;窗台位置墙体外移,窗台净宽暂按保留300mm考虑,重做外墙保温、防水及涂料装饰面层;保护性拆除原外墙百叶窗,原外窗下方砌筑支撑,拆除原飘窗侧板,切割飘窗飘板,室内砌筑200mm厚实心砖墙体保证窗台300mm净宽,安装原百叶窗,室内拆除飘窗部分按同款防滑地砖地面及内墙面进行装饰恢复;
2、办公楼二、三、****办公室、二层包厢、储藏室、资料室、工会活动室、三四层会议室等位置截断部分喷淋管道改为侧喷,结合空调吊顶在吊顶侧面增加侧喷喷头;
3、弱电机房增加气体灭火和事故排风,房间门窗进行消防联动;办公楼二层11~12轴交D~E轴砌筑200mm厚加气块墙体,增设防火防盗疏散门、静电地板、空调、气体灭火及其配套消防设施设备;
4、办公楼楼梯间处的末端试水装置、办公楼二层包厢、储藏室及资料室房间内消防立管利用轻钢龙****装饰处理。办公楼二层包厢、储藏室内消防管道拆除后移至屋面;
5、办公楼一层附楼楼梯间增加从内院的进出口,拆除部分卫生间形成通道,原食堂主入口落地窗推出与外墙平齐,税务局地上5亩用地范围利用绿篱进行隔离,并调整非机动车及装卸车位的位置,具体内容为:拆除原设计男卫,女卫生间改为公共卫生间,调整后为3个蹲位,2个洗手池;办公楼一层11~12轴交F~G轴增设楼梯间疏散通道、疏散门及室外台阶,通**立面新增入口石材墙面,入口新增格栅吊顶,二层4.4m位置增设金属雨篷;原食堂主入口落地窗改为两扇C3230大窗,砌筑墙体及窗台,新增石材墙面,拆除的原门廊格栅吊顶区域采用食堂同款600*600mm铝扣板吊顶;内院场地增加1个生态停车位,保留原有2个生态装卸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移至西南侧;办公楼北侧绿地种植冬青进行进行围合隔离;
6、一层大厅上空增设条形铝方通吊顶,吊顶平卷帘盒底,喷淋由上喷改为下喷;办公楼入口大厅上空的不锈钢栏杆改为玻璃栏板。
7、五层会议室顶棚增加条形铝方通格栅吊顶,吊顶内部喷漆处理,吊顶平喷淋主管底、喷淋由上喷改为下喷;
8、办公楼一层公共卫生间入口增加隔墙及**,**采用同无障碍卫生间一致的木门套,墙体结构设置圈梁及构造柱;
9、四层中会议室消防立管移至靠墙,采用轻****装饰处理;
10、五层走廊窗台位置墙体外移300mm,做法同二~****办公室窗台改造;
11、室外道路增加3个车辆进出道闸并就近连接系统;
12、部分被盗的弱电设备需重新补齐;
13、5楼会议室大屏幕调整尺寸。
二、相关标准:1、工期要求:45日历日。
2、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4、施工技术要求:满足规范、图纸设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5、安全生产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关键岗位人员均为供应商正式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提供依规配备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按照要求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承诺书》,不接受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评标时,依规查阅相关网站,如果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或者未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配备关键岗位人员,或者未按照要求的格式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承诺书》,均在资格审查中认定为不合格供应商;在质疑、投诉期内,有供应商提出关键岗位人员有在建项目并提供证明资料,经查证属实的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报价要求
1、本工程量清单(含上限价)
以采购人提供的为准,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2、报价编制依据
(1****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
(2)黄花大厦税务办公楼提质改造工程(建设单位回复部分),黄花大厦税务办公楼提质改造工程(设计单位回复部分);
(3)国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配套工程量计算规范;
(4)湘建价[2020]56号****建设厅关于印发2020《**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
(5)2020年《**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2021年《**省房屋改造加固及维修消耗量标准》及相关解释说明;
(6)长住建发[2020]103号****建设局《关于调整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运输车和建设工程扬尘防治计价规定的通知》;
(7)湘建价[2022]146号****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022年度第一期)》的通知;
(8****评审中心、****开发区****中心联合印发的《2024年常用材料价格手册》;
(9)主要工程材料价格按2024年第12期《**建设造价》发布的市场综合价取定;绿化苗木价格按2024年10月-2《**建设造价》中发布的市场价格下浮20%计取;《**建设造价》中未发布预算价格的材料参****评审中心、****开发区****中心联合印发的《2024年常用材料价格手册》;以上缺项的材料价按市场询价计算;以上材料单价均按除税价计取;
(10)其他相关资料。
3、工程量清单说明
(一)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量(包括实体项目、措施项目等)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二)本工程中运输、运距、卸土费计算:
(1)本工程采用智能渣土车运输;清表土、余土及石方等弃土运距根据2023年9月14日的主任会议《关于**经开区土石方弃土场消纳费及运距过渡方案的建议》执行,按建设单位不提供弃土场考虑,外弃土石方运距暂按15km计,并按天然密实体积计取25元/m3(含税)的卸土费。结算时承包单位须提供真实、有效、****城管局批准办理的渣土证、卸土线路牌、经审核确认的卸土费凭证等资料,如调运方案发生变更,须按变更管理办法批准后方可实施,运距按预算运距和实际运距取小值,如承包人无法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渣土证明、城管局办理的卸土线路牌、经审核确认的卸土费凭证,结算不计卸土费。外借土方暂按5km考虑,实际施工时,当业主指定卸土场及取土场的运距小于预算运距时取小值。外借土外借施工前应经建设单位书面明确后实施,建设单位对未经书面同意的外借土相关工作项目均不计量和结算,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2)本项目场外土石方均采用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运输,施工项目中采用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必须提供以下三项竣工必备资料:①提交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的办证文件;②提交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的线路运行文件;③提交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的每日台账(含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运行台数和运行时间);场内土石方调运均按智能渣土车运输。
(三)根据建设单位意见,喷淋管支架拆除及拆除后天棚面层修复、五层会议室顶棚所有支架高度调整及重新加工制作等按1万元(不含税)暂估价考虑,结算按签证按实;
(四)本工程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砂浆采用预制砂浆;
(五)本工程中不带E钢筋按《**建设造价》中相同直径规格带E抗震钢筋价格考虑,HRB400均按带E抗震钢筋考虑;
(六)本工程不可预见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6%计取;
(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1)固定费率部分,按计价办法基准费率计算;安全责任、环境保护税暂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的0.6%计取,结算时按实际缴纳进行调整;
2)工程量按实签证部分,有预估工程量的项目列入绿色施工安全防护单价措施费中,其余均计入预备费。其中按实签证部分包含内容:
(a)扬尘控制措施费,含施工场地硬化、扬尘喷淋系统、雾炮机、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场地绿化,按现场签证计算;
(b)场内道路,施工道路按现场签证计算;
(c)排水部分,含临时排水沟、管网以及相连的构筑物,按现场签证计算;
(d)施工围挡,新型装配式围挡,做法详见详见《**市施工围挡标准图集》(2021年版),按现场签证计算;
(e)智慧管理设备及系统,含施工人员实名制管理设备及系统、施工场地视频监控设备及系统、人工智能、传感技术、虚拟现实等高科技技术设备及系统,按现场签证计算。
(八)未尽事宜详见黄花大厦税务办公楼提质改造工程(建设单位回复部分),黄花大厦税务办公楼提质改造工程(设计单位回复部分)。
(九)其他说明
本工程计量规则按照2013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及2020消耗量标准计算,同时对下列部分做补充说明:
1、钢筋计量按定额计算规则计算,成型钢筋的搭接长度未摊入相关综合单价中;
2、所有土石方计量按经批准的实际开挖工程量计量;
3、建筑垃圾外运(不含土石方及拆除垃圾)包含于综合单价中,不单独计费;
4、砂浆采用预拌砂浆,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
(1)商品砼以清单描述为准,结算时不论采用何种砼,不作调整;
(2)商品砼输送方式以清单描述为准,结算时不论采用何种方式输送,不作调整;
5、商品砼价格采用《**建设造价》发布的商品砼市场综合价的中间值(对应税率12.95%的除税价)执行,结算调差时仍按该确定原则调差;
6、脚手架钢管、扣件用量按定额预算含量包干,结算不调整;
7、本工程均为施工方自购材料;
8、除监理工程师、建设等部门多方共同批准外,凡超过设计方案所示的面积或体积,都不予计量与支付。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工程款支付
1、付款人:****公司。
2、付款方式:本工程进度款由建设单位按月支付,每月支付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造价的7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评审中心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金额80%,****中心完成竣工结算审核,竣工资料合格并完成归档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5%,余款(工程结算款的5%,含质保金及风险保证金,两者合并设置)待缺陷责任期(2年)满且结算抽查(如有)完成后,依据结算抽查结果一次付清。质保金与风险保证金合并设置,以后到期的限额比例为支付条件。以上付款均不计息。
3、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开发区****中心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成交人遗漏磋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五、服务标准:1、工期要求:45日历日。
2、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4、施工技术要求:满足规范、图纸设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5、安全生产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关键岗位人员均为供应商正式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提供依规配备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按照要求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承诺书》,不接受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评标时,依规查阅相关网站,如果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或者未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配备关键岗位人员,或者未按照要求的格式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承诺书》,均在资格审查中认定为不合格供应商;在质疑、投诉期内,有供应商提出关键岗位人员有在建项目并提供证明资料,经查证属实的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验收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条款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明确说明及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