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星沙院区东南角30亩地(宗地代码:430****01019GB01240)地块位于**市**县星沙街道范围内,位于星沙大道以东,三一路以南,东一路以西,金茂路以北,地块中心坐标为113.082844°,28.238071°。地块原为农用地,于2004年11月10日取得本地块不动产权证,根据湘(2021)**县不动产权第****368号,地块为医疗卫生用地(土地使用期限:2004年11月10日至2054年11月10日)。根据地块宗地图,地块总面积为20000.00平方米。
地块历史上为树林植被、道路、****停车场,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地块周边现状及历史上存在3家工业企业,根据对这3家企业的生产工艺及产排污分析以及生态环境部门的人员访谈,3家企业内都存在污染防治设施,所有废气及废水均达标排放,固****公司进行回收处理,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对地块的污染可能性较小,****学校、居民区、道路、水塘及树林植被。根据调查,地块及地块周边均未出现环境污染事故,不存在周边地块对本地块土壤污染的途径,因此不会对调查地块的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综上所述,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规范要求,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