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娄涟土告字[2025]6号 ****政府批准,受****委托,****以拍卖出让方式交易拾(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期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 **市**街镇菜花村 、伏口镇梅源村范围内 | 431****08047GB00005(地块十) | 4997 | 公用设施用地 | 50年 | 容积率≤ 0.4 建筑密度≤40% 建筑高度≤20m 绿地率≤20% | 293(土地起始价159.55万元、建筑物评估价133.45万元) | 293 | 2万元及其整倍数 | 431****08048GB00005(地块一) | 326 | 公用设施用地 | 50年 | 容积率≤ 1.0 建筑密度≤100% 建筑高度≤4m 风机高度≤150m | 10 | 10 | 0.2万元及其整倍数 | 431****08048GB00006(地块二) | 326 | 公用设施用地 | 50年 | 容积率≤ 1.0 建筑密度≤100% 建筑高度≤4m 风机高度≤150m | 10 | 10 | 0.2万元及其整倍数 | 431****08048GB00001(地块三) | 326 | 公用设施用地 | 50年 | 容积率≤ 1.0 建筑密度≤100% 建筑高度≤4m 风机高度≤150m | 10 | 10 | 0.2万元及其整倍数 | 431****08048GB00002(地块四) | 326 | 公用设施用地 | 50年 | 容积率≤ 1.0 建筑密度≤100% 建筑高度≤4m 风机高度≤150m | 10 | 10 | 0.2万元及其整倍数 | 431****08048GB00003(地块五) | 326 | 公用设施用地 | 50年 | 容积率≤ 1.0 建筑密度≤100% 建筑高度≤4m 风机高度≤150m | 10 | 10 | 0.2万元及其整倍数 | 431****08048GB00004(地块六) | 326 | 公用设施用地 | 50年 | 容积率≤ 1.0 建筑密度≤100% 建筑高度≤4m 风机高度≤150m | 10 | 10 | 0.2万元及其整倍数 | 431****08047GB00004(地块七) | 326 | 公用设施用地 | 50年 | 容积率≤ 1.0 建筑密度≤100% 建筑高度≤4m 风机高度≤150m | 10 | 10 | 0.2万元及其整倍数 | 431****07020GB00001(地块八) | 326 | 公用设施用地 | 50年 | 容积率≤ 1.0 建筑密度≤100% 建筑高度≤4m 风机高度≤150m | 10 | 10 | 0.2万元及其整倍数 | 431****07020GB00002(地块九) | 326 | 公用设施用地 | 50年 | 容积率≤ 1.0 建筑密度≤100% 建筑高度≤4m 风机高度≤150m | 10 | 10 | 0.2万元及其整倍数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拍卖文件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拍卖方式,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交易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交易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24日,到****405****交易部咨询查阅。 五、申请人可于报名期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4日16时止,****银行柜台办理等方式,将土地竞****银行的“****保证金专户”: (1****银行****支行 账 号:191********00079722 (2****银行****公司**兴娄支行 账 号:185********004662 (3****银行****公司****分行 账 号:430********059888889 (4****银行****分行 账 号:760********000174 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凭银行进账单到****412办公室财务部签字确认到账。申请人凭财务****银行进账单到****405****交易部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书。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交易部于2025年4月24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本次拾(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5年4月25日10时00分在****依次进行。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拍卖交易文件。申购一经受理确认资格后,即视对挂牌交易文件及交易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缴款人、竞得人须一致。 (二)成交价款全额缴入税务账户。竞得人除缴清成交价款外,相关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三)此次拍卖只对土地价格部分进行竞价,建筑物价格不纳入竞价范围,成交价款为土地价款(含溢价部分)、建筑物价款。 (四)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五)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分别按照**市《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涟自规条字【2024】115-1号、116-1号)规划方案实施。 (六)竞得人须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成交价款。 (七)本次拍卖交易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拍卖须知》。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0738-****183 ******厅举报电话:0731-****1216 **** 2025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