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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三)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为此,我公司特公开****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核技术利用项目辐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时间
竣工时间: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