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部分医用耗材供应商进行遴选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遴选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部分医用耗材供应商遴选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
3、供货周期:2年。
4、采购需求:
包号 | 分包名称 | 最高限价(单价) |
1 | 低值医用耗材类项目一 | 详见采购文件 |
2 | 低值医用耗材类项目二 | 详见采购文件 |
3 | 低值医用耗材类项目三 | 详见采购文件 |
4 | 低值医用耗材类项目四 | 详见采购文件 |
5 | 血酮体试剂、真空采血管类 | 详见采购文件 |
6 | 医用外固定支具类 | 详见采购文件 |
7 | 生化AU系列试剂类 | 详见采购文件 |
8 | 部分高值耗材类 | 详见采购文件 |
9 | 小器械类 | 详见采购文件 |
注:1、采取折扣率的方式进行报价,****医院所提供的耗材遴选目录花名册基础上增加折扣率及供货价,所有项目的折扣率必须保持一致。 2、每个包入围1家中标配送企业,供应商可报名多个包,每个包投标企业少于3家时按流标处理。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加遴选。 3、每包项目产品目录覆盖率:公司报价目录中有效(真实报价、****医院****医院所列产品目录覆盖率达100%的报价单为有效,覆盖率低于100%的报价单为无效,所用耗材都能在**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有配送权及授权书,配送权及授权书中标单位需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提供给采购人。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③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三个月”指“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
2、特定资格条件:
(1)所投医用耗材若纳入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所投医用耗材不是自行生产,****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所投医用耗材均自行生产的,****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遴选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11日17时(**时间)前在****(地址:******海关大楼内后门二楼)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报名并获取遴选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18日09时30分(**时间),地点
为 ****(******海关大楼内后门二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官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发布期内,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2)地 址: **市**区**中路852号
(3)联系人:刘政宇
(4)邮 编: /
(5)电 话: 186****9131(经本人同意公开)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海关大楼后门二楼
(3)联系人:唐勇
(4)邮 编: 425000
(5)电 话:131****1991(经本人同意公开)
(6)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