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5年公务用车(大型客车)租用社会车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4月03日
1、采购项目名称:**县2025年公务用车(大型客车)租用社会车辆采购项目(第三次)
预算金额:无预算金额,按实结算。本项目以控制单价进行招标,以优惠率形式进行报价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3、委托代理编号:XNZX-2025TP002
4.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3月28日
5、更正日期:2025年4月3日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招标结果
原采购文件内容为: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7日15时00分(**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4月7日15时00分(**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5年4月7日15时30分。
2、采购需求第二节第一条第4点内容为:提供客车车龄须在8年以内,其中5年以内的数量不低于3台(超限车辆不予认可及投入使用)。车容车貌新颖整洁,技术性能良好。提供拟投入车辆整体图片(含车牌号)、车辆行驶证(所有人为投标单位)。提供数量不低于8台,并覆盖除考斯特以外的所有车型。(证明文件均为清晰彩色扫描件)
现更正为: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9时00分(**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9时00分(**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5年4月22日9时30分。
2、采购需求第二节第一条第4点内容更正为:提供客车车龄须在8年以内(超限车辆不予认可及投入使用)。车容车貌新颖整洁,技术性能良好。提供拟投入车辆整体图片(含车牌号)、车辆行驶证(所有人为投标单位)。提供数量不低于8台,并覆盖除考斯特以外的所有车型。(证明文件均为清晰彩色扫描件)
注: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2)地 址:湖****人民政府院内
(3)联系人:刘主任
(4)电 话:138****5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市**区吉星南路3大桥对江村
(3)联 系 人:罗小波
(4)电 话:180****8587
(5)电子邮箱:****@qq.com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交易中心
(2)联系人:金润软件
(3)电 话:0738-****199 ****19999
(4)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