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金**城高新区组团东北片区DB04-27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开发区永裕北路西侧、永阳**侧,占地面积3468.24平方米,地块中心坐标经度:113.332234°,纬度28.220933°。四至范围:**永裕北路;北至待开发用地;西至******公司;南至永阳路。
本地块2002年以前主要为**市**市**镇礼耕村的村民集体土地,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农村建设用地(道路);根据**市2017年度第八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农用地转用、征收审批单(2019政国土字第582号),本地块由农用地、农村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局出让给****公司建设**新能****运营中心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2024年6月18日,本地块内现有**新能****运营中心项目完成竣工验收,之后从未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或展览活动,建筑内部无机械设备及展品。2024年12月3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相关文件,****俱乐部(中心片区)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在原**新能****运营中心项目用地内;同日,****公司****开发区****委员会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将**新能****运营中心项目土地、房屋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包括不限于监控设施****经济开发区****委员会。2025年2月24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市金**城高新区组团东北片区DB04-27地块规划图则》,本地块规划用途由工业用地变更为文化活动用地。
2024年7月-2025年2月,我司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及管理文件要求开展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经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土壤快速筛查,主要工作结论如下:
(1)调查中未发现地块内有明显工业污染痕迹;
(2)周边敏感目标主要有3所学校、4个居民小区;
(3)项目地块未发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中的危险废物,未发现排污管线、各类槽罐泄漏痕迹,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情况,项目地块与周边相邻地块历史上未发生过化学品泄露事故或者环境污染事故。
(4)经土壤重金属快速检测仪XRF检测,地块周边表层土壤各项重金属检测结果无异常,不存在污染迹象。
****环境保护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 4.2.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市金**城高新区组团东北片区DB04-27地块从未进行过工业企业生产活动,未发现内部污染源,周围相邻区域未对本地块造成影响。因此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地块境调查工作,本地块可作为《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文化活动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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