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院对外委托工作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本院拟定于 2025年4月10日10时20分选择原告黎树毫与被告醴****公司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一案的鉴定机构。
委托鉴定事项:
1、原告一栋面积为90平方米的房屋损毁的原因、损毁的价值、因果关系进行鉴定;2、大土坡毛坯水系,杉排岭水系、龙眼冲水系损毁的原因、损失价值、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1、机构选择:从符合资质且入围《****法院2024-2025年度入围鉴定类机构名册》或《****法院2024-2025年度司法辅助对外委托鉴定类专业机构名单》的报名机构中摇号选择一家机构。
2、摇号选任机构根据省高院《湘高法明传(2020)190号》文件的要求实行轮候制。
3、报名时间:截止2025年4月9日12时00分。
4、报名方式:登陆本网站“工作公示”栏,通过点击本公告界面上“我要报名”进行报名申请。
5、摇号时间:2025年4月10日10时20分。
提示:
1、报名时请看清公告类别,确定可以受理本案委托请联系案件承办人,未联系承办人将不予审核通过,重复报名或报错类别,取消当月摇号资格;
2、摇号过程,结果可在“摇号结果公告”中重播或查询。
3、被选定机构在接到摇号结果通知后来本院办公大楼219办公室(0731-****9033)审查材料,办理委托手续。如材料不齐,被选定机构应向本院219办公室书面提交所需材料清单。
********办公室电话:153****9095 承办人:胡利娥
****监督电话:0731-****9032 联系人:邓静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