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规定,对****2#车间喷涂线技改工程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2#车间喷涂线技改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区**大道中段D-02地富士园
项目概况:****拟投资200万元,对现有2#生产车间面漆喷涂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拆除现有2#生产车间面漆喷涂生产线并建设一条抛丸-喷粉表面处理生产线。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我公司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于2025 年3 月2 日竣工,目前已具备调试条件。该项目计划于 2023 年3 月17 日进行调试,调试期为6个月。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关注本项目建设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三、公众反馈方式: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四、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龚经理
联系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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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