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利人:****中心房屋座落: **县灵溪镇棚场街,不动产权证号:永房权灵溪镇字第****8218号因保管不善遗失,现依据产权人的申请于2025 年 4月 7日在****登记,****政府网站进行此证遗失公告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
2025年 4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