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类型:其他 | 资产属性:其他 |
挂牌价:1399.95 | 保证金:500000.0万元 |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04月01日 09时14分03秒 |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7日 10时00分00秒 |
标的名称:标的①:马王堆乡新合村整体资产(第二次) |
交易编号:**** | |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04月01日 09时14分03秒 |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04月27日 10时00分00秒 |
拍卖开始时间:2025年04月27日 10时00分00秒 |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司定于 2025年4月27日10时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s://gyzc.****.cn/)依现状对以下标的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①:**市**区马王堆乡新合村整体资产,起拍价1399.95万元;
标的②:**市**区毛家桥010号北栋601号房产,起拍价33.3万元;
标的③:**市**区八一西路86号03栋部分资产,起拍价585万元。
二、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公告期内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
三、竞买人资格: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依法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
四、保证金金额及账户信息:
竞买保证金:标的①50万元;标的②1万元;标的③20万元;【账户信息:由竞买人自行在**省公共**交易统一注册平台上注册后获取】。
履约保证金:标的①200万元;标的②5万元;标的③100万元;【账户:****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星沙支行;账号:190********24901126】。
五、竞买登记手续:符合竞买人资格的意向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后持有效证件及保证金转账凭证(以到账为准)于4月25日17时前,****开发区板仓路199号中信发大厦五楼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拍卖公司电话:131****5563余先生 150****8345李女士
标的详情见拍卖文件及微信公众号:信发拍卖
****公司
股权转让、国有资产转让再次挂牌申请表
人民币单位:万元
标的名称 | **市**区马王堆乡新合村整体资产、**市**区毛家桥010号北栋601号房产、**市**区八一西路86号03栋部分资产拍卖 | |||||||||||||||||||||||||||||||||
前次挂牌 | 再次挂牌 | |||||||||||||||||||||||||||||||||
挂牌编号 | GYZC****0024 | GYZC****0024 | ||||||||||||||||||||||||||||||||
挂牌时间 | 自 2025 年 1 月 16 日 至 2025 年 2 月 19 日 | 自 2025 年 3 月 28 日 至 2025 年 4 月 26 日 | ||||||||||||||||||||||||||||||||
挂牌价格 | 标的①:马王堆乡新合村的资产,起拍价1555.5万元; 标的②:毛家桥010号北栋601号,起拍价37万元; 标的③:八一西路86号03栋部分资产,起拍价650万元。 | 标的①:**市**区马王堆乡新合村整体资产,起拍价1399.95万元; 标的②:**市**区毛家桥010号北栋601号房产,起拍价33.3万元; 标的③:**市**区八一西路86号03栋部分资产,起拍价585万元。 | ||||||||||||||||||||||||||||||||
交易条件 | 一.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依法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意向竞买人须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并持有效证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相关约定: 1.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付款人名称与竞买人的名称一致。 2.保证金金额及账户信息:
竞买保证金,由意向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由竞买人自行在**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平台上注册后获取)转账交纳; 履约保证金,由意向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向拍卖人指定账户【账户:****公司;账号:1901 0230 0902 ****126;开户行:工商银行星沙支行】转账交纳。 二.竞买人在网络拍卖****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gyzc.****.cn/)上参与竞买并出价最高(该价格不含税费),取得买受人资格,并履行以下义务: 1、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资料。 2、拍卖成交价款: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直接转账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欣安支行;账号:180********000768】(转账时须备注:“**非税(4个汉字)+缴款码(20位数字)”)。拍卖成交价款由委托人对买受人开具成交价款非税收入票据。 3、拍卖佣金:收取标准为拍卖成交价的5%,由拍卖人直接从买受人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拍卖人向买受人开具普通发票。 4、交易服务费:交易双方****交易中心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要求支付,交易服务****交易中心根据湘发改价费[2024]292号文件收取,并向买受人开具非税收入票据。 三、相关款项的退还: 1.竞买保证金退还条款: 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交易中心在拍卖会后7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回至竞买人保证金账户; 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委托人与拍卖人双方共同确认其拍卖相关款项均已到账之日起7个工作日****交易中心原路无息退回至买受人保证金账户。 2.履约保证金退还条款: 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由拍卖人在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回至竞买人保证金账户。 买受人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拍卖人扣除其应承担的拍卖佣金后的余额,在拍卖人确认买受人拍卖款项均已到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回至买受人保证金账户。 四.资产交割:买受人持拍卖相关款项的转账凭证/非税收入票据至拍卖人处,待拍卖人及委托人共同确认款项均已到账后,拍卖人向买受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买受人办理资产交割手续。资产交割过程中涉及的交易税、费负担参照《竞买协议》约定条款执行。 五.标的具体情况详见拍卖资料。 | 一.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依法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意向竞买人须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并持有效证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相关约定: 1.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付款人名称与竞买人的名称一致。 2.保证金金额及账户信息:
竞买保证金,由意向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向**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gyzc.****.cn/)注册及网络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由意向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向拍卖人指定账户【账户:****公司;账号:1901 0230 0902 ****126;开户行:工商银行星沙支行】转账交纳。 二.竞买人在网络拍卖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s://gyzc.****.cn/)上参与竞买并出价最高(该价格不含税费),取得买受人资格,并履行以下义务: 1、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资料。 2、拍卖成交价款: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直接转账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欣安支行;账号:180********000768】(转账时须备注:“**非税(4个汉字)+缴款码(20位数字)”)。拍卖成交价款由委托人对买受人开具成交价款非税收入票据。 3、拍卖佣金:收取标准为拍卖成交价的5%,由拍卖人直接从买受人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拍卖人向买受人开具普通发票。 4、交易服务费:交易双方应向**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要求支付,交易服务费由**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根据湘发改价费[2024]292号文件收取,并向买受人开具非税收入票据。 三、相关款项的退还: 1.竞买保证金退还条款: 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由**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在拍卖会后7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回至竞买人保证金账户; 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委托人、拍卖人双方共同确认其拍卖相关款项均已到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原路无息退回至买受人保证金账户。 2.履约保证金退还条款: 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由拍卖人在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回至竞买人保证金账户。 买受人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拍卖人扣除其应承担的拍卖佣金后的余额,在拍卖人确认买受人拍卖款项均已到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回至买受人保证金账户。 四.资产交割:买受人持拍卖相关款项的转账凭证/非税收入票据至拍卖人处,待拍卖人及委托人共同确认款项均已到账后,拍卖人向买受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买受人办理资产交割手续。资产交割过程中涉及的交易税、费负担参照《竞买协议》约定条款执行。 五.标的具体情况详见拍卖资料。 | ||||||||||||||||||||||||||||||||
对受让方 的资格要求 |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依法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 2.根据拍卖资料在规定期限内交纳拍卖相关款项,履行相应的义务。 |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依法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 2.根据拍卖资料在规定期限内交纳拍卖相关款项,履行相应的义务。 | ||||||||||||||||||||||||||||||||
其他需披 露的事项 | 标的具体情况详见拍卖资料。 | 标的具体情况详见拍卖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