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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此前发布《**市市区城镇基准地价、市本级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市本级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公告》,原计划召开该成果听证会。因部分受邀听证代表公务时间难以统筹,为充分保障听证代表履职,提高听证质量,根据《自然**听证规定》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本次听证会予以延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延期至2026 年 10 月 10 日(星期六)上午 9:00。
二、听证地点:调整至****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市市区城镇基准地价、市本级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市本级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四、其他事项:除时间、地点调整以外,原公告确定的听证内容、代表资格、参会有关要求保持不变。请已确定的听证代表合理安排时间参会,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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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