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15
木材加工和人造板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木材加工和人造板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98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木材加工和人造板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酒埠江镇**桥村付塘组005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建设单位拟租赁旺****公司厂房建设木材加工和人造板生产项目,厂房总占地面积6000m2,总建筑面积6800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原料堆场、成品仓库、生产车间、办公及辅助用房,配套用电、给排水系统及废气废水处理设施。 项目建成后年产1.8 万立方米多层胶合板、1.2 万立方米木方,其中部分多层胶合板和木方用于生产木制托盘,木制托盘年产量为2000 立方米。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标准后用于厂区周边绿化及农用地施肥,不外排。 2、废气 项目断料及锯料粉尘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拌胶及涂胶、冷压、热压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废气经管道密闭负压收集+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运营期无组织废气通过厂区通风可减少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项目废气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可以有效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有设备噪声、运输车辆及装卸车辆等噪声,噪声产生值为85~100dB(A)。在采取相应的噪声控制措施后,厂区东、西、南、北侧边界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项目厂界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原木树皮、废面粉包装袋、炉灰、废布袋、除尘器捕集粉尘、车间清扫木屑、废胶桶、废油、废油桶、废胶渣、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边角料、原木树皮、废面粉包装袋、废布袋、除尘器捕集粉尘、车间清扫木屑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外售;炉灰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胶桶、废油、废油桶、废胶渣、废导热油、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固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