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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026)鸿富破管字第15号 ****法院、鸿富林业各位债权人 ****法院召集,****公司破产清算案,于2026年10月10****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现场会议,并采用书面形式表决了《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债权人会议议事机制与表决规则(草案)》《债权审查及异议规则(草案)》《关于委托第三方对债务人林业**开展专项调查及价值评估的议案》,现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到会及表决情况汇报如下: 一、到会情况本次会议应签到债权人共4位,债权总额46,506,179.09元。截至投票期间届满,已签到债权人4位,占应签到人数的100%;该4位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46,506,179.09元,占债权总额的100%。另有1位职工债权人代表签到参会。 二、表决结果根据本次会议表决票统计,截至2026年10月15日24:00表决期限届满,表决结果如下: (一)《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同意3票,不同意1票。表决同意的3票,占参会且享有表决权债权人总数的75%,所代表债权额为36,013,720.08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6.39%,达到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该表决事项通过。 (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同意3票,不同意1票。表决同意的3票,占参会且享有表决权债权人总数的75%,所代表债权额为36,013,720.08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6.39%,达到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该表决事项通过。 (三)《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同意3票,不同意1票。表决同意的3票,占参会且享有表决权债权人总数的75%,所代表债权额为985,940.9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42.24%,未达到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该表决事项未通过。 (四)《债权人会议议事机制与表决规则(草案)》:同意3票,不同意1票。表决同意的3票,占参会且享有表决权债权人总数的75%,所代表债权额为36,013,720.08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6.39%,达到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该表决事项通过。 (五)《债权审查及异议规则(草案)》:同意3票,不同意1票。表决同意的3票,占参会且享有表决权债权人总数的75%,所代表债权额为36,013,720.08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6.39%,达到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该表决事项通过。 (六)《关于委托第三方对债务人林业**开展专项调查及价值评估的议案》:同意3票,不同意1票。表决同意的3票,占参会且享有表决权债权人总数的75%,所代表债权额为36,013,720.08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6.39%,达到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该表决事项通过。 三、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形成决议: (一)通过《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 (二)通过《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三)通过《债权人会议议事机制与表决规则(草案)》; (四)通过《债权审查及异议规则(草案)》; (五)通过《关于委托第三方对债务人林业**开展专项调查及价值评估的议案》; (六)未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上述债权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如认为上述债权人会议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可在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决议,并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公示期满未收到有效异议,****法院裁定确认。 特此公示! 管理人联系人:刘律师 管理人联系电话:153****0516 ****公司管理人 2026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