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郴阳融圆小区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招投标活动。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郴阳融圆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
3、规模:占地面积:29493平方米、建筑面积:117682.25平方米
4、项目最高限价:¥****000.00元/3年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委托期限为3年。
8、保证金8万元。
二、招标需求
| 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 1 | 郴阳融圆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1项 | ¥****000.00元/3年 |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单位资格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单位资格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单位资格声明)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单位资格声明)
(6)如公司法人参与投标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被“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单位特定资格条件:
3.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投标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招投标活动。
7、本次招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招标公告中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公司公章的复印件1套及附件1、2原件到****【****湖区**路八一小区电梯房3栋1701室】获取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6日15时00分停止提交纸质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6日15时00分(**时间)
3、开标地点:****【****湖区**路八一小区电梯房3栋1701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https://www./)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询问及质疑
1、投标单位对招投标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单位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相关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补充其他内容
****政府资金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政府招投项目,****政府招投的表述****政府招投政策规定,本项目不受《招标投标法》和《政府招投法》约束,仅以招标人的规章制度或项目公告及文件为依据。所有相关问题的处理及本招标需求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由招标人负责项目的监管及相关问题的处理,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评审办法等。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西**路与郴县路交汇处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99****626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湖区**路八一小区电梯房3栋1701室
联系人:董俊林
电 话:181****1658
投标单位资格声明(格式)
致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招投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招投项目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标单位在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投标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招投标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单位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投标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