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大米加工板块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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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以下简称“招商人”)新成立,需对原****储备中心项目进行调整,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大米加工板块招商项目。

2. 招商场地:大米加工车间建筑面积3483.45㎡,其中一楼建筑面积2366.56㎡,二楼建筑面积1116.89㎡,计租面积最终以实际测绘测量结果为准。

2.1. 地址:****(**省**市**区坳上镇黄泥坳村十四组)。

2.2. 图纸:详见附件一《图纸》(含总平面图、平面图、区域布局图)。

3. 租金标准:本项目租金按楼层分别确定,其中一楼租金标准为8元/㎡/月,二楼租金标准为6元/㎡/月。租金每满五个周年进行一次动态调整。

4. 租赁期限:本项目租赁期限为20年。租赁期限届满,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5. 履约保证金:成交方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方可签订招商合同。

6. 租赁要求:

6.1. 成交方不得私自转租、分割出租,不得擅自改变厂房用途。

6.2. 如需**代工,须提前向招商人报备,并经招商人审核**方资质通过后方可进行。

6.3. 成交方生产经营活动须合法合规,不得生产假冒伪劣产品。

6.4. 成交方违反上述要求所产生的不利后果自行承担,并赔偿由此给招商人造成的损失,招商人有权终止招商合同。

7. 招商服务费:本项目招商服务费为人民币三万元,由成交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至招商代理机构。

二、招商对象资格条件

1. 主体资格: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粮食生产或加工或销售或仓储或配送或与本招商范围相关的业务。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经营年限:企业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含一年)。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资金能力:

3.1. 具有投入本项目所有生产设施设备及运营费用等资金能力。需提供资金账户余额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名开始之日至招商截止时间内有效)及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3.2. 能按期支付招商人的租金、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报名时需提供包含以上内容的书面承诺函。

4. 生产能力:承诺投资建设大米生产加工项目,设备具备日处理稻谷200吨及以上能力,并具备与之匹配的市场营销渠道能力及完成市级粮食轮换购销**能力。报名时需提供包含以上内容的书面承诺函以及相关企划方案等。

5. 信誉要求:

5.1. 不接受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招商对象参与本次招商。

5.2. 不接受招商对象或其法定代表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商对象参与本次招商。

5.3. 不接受近三年有环保类、食品安全类或消防类重大及以上处罚记录的招商对象参与本次招商。

5.4. 报名时需提供在“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相关查询记录截图,以及包含以上信誉要求的书面承诺函。

6. 其他条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商**条件

本次招商采取“场地租赁+业务**”相结合的方式:

1. 场地租赁:招商人向招商对象出租标准化厂房,由招商对象全额投资建设/改造大米精深加工生产线,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厂房租金;招商人提供配套服务。招商对象在租赁场地内开展粮食生产加工、仓储、配送、原辅材料存放、配套办公等经招商人审核同意的合法经营活动。

2. 业务**:

2.1. 招商人提****政府储备稻谷轮换业务**。

2.2. 招商对象全额投资建设/改造大米精深加工生产线,承租招商人场地并按租赁合同支付租金。生产线建成投产、产能验收合格,为开展储备轮换业务**的前置条件。

2.3. 在**期内,招商对象以“购销**”模式。招商对象****政府储备稻谷轮换任务的能力,优先承接招商人下达的储备稻谷轮换任务;具体轮换数量,由招商人结合当年储备轮换计划、市场行情、招商对象产能及履约能力统筹确定并下达。

2.4. 招商对象须按招商人下达的计划,保质保量完成成品粮储备保管、轮换任务,严格遵守储备粮管理各项政策规定。招商人对成品粮储备任务开展常态化考核,考核不达标时,招商人有权暂停、缩减储备业务**;若严重违反储备管理规定,招商人有权终止储备业务**,并按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2.5. 储备业务配套**独立于厂房租赁合同。储备业务**的中止、终止,不直接等同于厂房租赁合同自动解除;厂房租赁履约情况,也作为储备业务**资格的重要评审条件。

2.6. 其他具体**事项,成交后双方另行签订专项协议予以明确。

四、招商扶持条件

为支持招商对象落地发展,招商人提供以下扶持政策:

1. 免租期扶持:给予招商对象自场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免租期(免租期内无需支付租金,但应自行承担水电、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2. 电费优惠政策:协助招商对象申请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公司拟建光伏优惠电费,切实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3. 合资公司支持:招商人可注资****公司,但不参与招商对象的经营,只获取固定服务费。

4. 项目资金争取:招商人积极协助招商对象争取国家、省、市各级粮油产业项目建设及政策补贴资金支持,争取到的项目及政****公司所有。

5. 品牌培育扶持:支持招商对象打造区域粮油特色品牌,全程协助申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省市级应急保障企业及各类名优品牌资质认证,赋能粮油产品,提升市场辨识度与核心竞争力。

6. 综合物流配套支持:招商人依托区位优势和紧邻核心区位物流枢纽条件,为入驻企业提供标准化仓储、支线配送、中转储运等一体化配套物流服务。

7. 其他具体扶持政策:一事一议一策,实行量身定制的扶持政策。

五、报名事宜

1.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起至2026年10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2. 报名地点:

3. 报名材料:有意参与招商的单位,请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公告第二条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以及以下文件前往报名:

3.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

3.2. 如为授权委托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

六、招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招商会

1.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上午9时30分。

2. 递交地点:****三楼会议室(地址:**省**市**区坳上镇黄泥坳村十四组)。

3. 招商会:将于上述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组织招商会。

4. 参会要求:招商对象须指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参加招商会。法定代表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

5. 逾期处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商响应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6. 合同依据:招商合同以成交后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7. 评审委员会:由招商人组建,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

8. 评审标准:以附件二《综合评分表》为评审计分标准,成交招商对象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9. 特殊情况处理:无论参与招商的招商对象是否满足三家,****委员会认为仍可实现招商目标,招商评审可以继续进行。

七、公告发布地址

本次招商公告在(https://www.****.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 招商人:****

地址:**省**市**区坳上镇黄泥坳村十四组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7****6198

● 监督人:伍芳

联系电话:138****0059

● 招商代理机构:****

地址:**市燕泉路中天大厦509室

联系人:廖琼、杨文雄、廖菲菲

电话:186****2826、189****9896、181****2232

附件

● 附件一:《图纸》(含总平面图、平面图、区域布局图)

图1:园区总平面图

图2:24#****加工场及低温成品粮仓库平面图

图3:区域布局图

说明:区域布局图所示面积为计容面积,仅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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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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