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水利局关于慈利县高峰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进场道路涉河管理事项的行政许可决定

审批
湖南-张家界-慈利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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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进场道路涉河管理事项的行政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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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进场道路

涉河管理事项的行政许可决定


申请人于2026年10月13日申****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涉河管理事项行政审批,相关申请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组织了相关专家对《****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技术评审,编制单位按照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我局基本同意修改后的《报告》(审定稿),****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涉河管理事项批复如下:

基****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在王家坎溪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布置方案。

本****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的进场道路,属于提质改造项目,起于江垭镇细茅坪村文家屋场附近,起点与Y312相交,起点桩号K0+000,项目终点位于江垭镇细茅坪村芦峪沟附近,终点桩号K2+630,路线呈南北走向路线全场2.63km。目前项目涉河段现状路面宽4.5m,本次设计对现状道路左、右两侧各加宽0.5m,路基填方边坡为1:1.5。

本项目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项目设计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838.26m-839.14m(1985年国家高程)。

二、申请人要妥善处理好该工程对附近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

三、申请人应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倾倒弃渣弃土,保障河道行洪畅通。

四、工程施工应安排在枯水期。汛期施工要编制汛期施工度汛应急预案,****管理部门报备,并落实相关应急组织、技术和保障措施,确保汛期施工安全。

五、工程建设完工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认真清理,确保河道生态安全,行洪安全。

六、该项目涉河管理事项,由****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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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4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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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