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进场道路涉河管理事项的行政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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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进场道路
涉河管理事项的行政许可决定
申请人于2026年10月13日申****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涉河管理事项行政审批,相关申请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组织了相关专家对《****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技术评审,编制单位按照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我局基本同意修改后的《报告》(审定稿),****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涉河管理事项批复如下:
基****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在王家坎溪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布置方案。
本****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的进场道路,属于提质改造项目,起于江垭镇细茅坪村文家屋场附近,起点与Y312相交,起点桩号K0+000,项目终点位于江垭镇细茅坪村芦峪沟附近,终点桩号K2+630,路线呈南北走向路线全场2.63km。目前项目涉河段现状路面宽4.5m,本次设计对现状道路左、右两侧各加宽0.5m,路基填方边坡为1:1.5。
本项目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项目设计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838.26m-839.14m(1985年国家高程)。
二、申请人要妥善处理好该工程对附近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
三、申请人应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倾倒弃渣弃土,保障河道行洪畅通。
四、工程施工应安排在枯水期。汛期施工要编制汛期施工度汛应急预案,****管理部门报备,并落实相关应急组织、技术和保障措施,确保汛期施工安全。
五、工程建设完工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认真清理,确保河道生态安全,行洪安全。
六、该项目涉河管理事项,由****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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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