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新区高**城片区****地块(以下称“本宗次”)位于**湘江新区黄金园街道,地块总用地面积为51449.01m2(全部范围均为**),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2.842277°,北纬28.27789°,四至范围:南至沿河路(规划待建),东临沿**路,西临马桥河路(已建成通车),北至黄金**路(规划待建)。地块范围内现状为耕地、林地,农村道路,林地一直为山林地,在历史调查过程中,地块范围内历史上长期作为耕地、林地、农村道路等,不涉及工业生产经营活动。土地利用分类属于农林用地和道路交通用地,主要包括了耕地、林地、农村道路等几类地类。地块范围内不同地类的历史使用方式各有侧重:耕地以种植时令蔬菜及水稻等作物为主,属于传统精耕细作模式,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量控制在较低水平,灌溉一直引用附近黄金河水系进行抽灌,从未使用过工业废水及其他受污染的水源;林地多为地块内原山林地,为原始乔木林地及天然林,未实施过商业化种植,基本不使用化学药剂;道路为田间地头的农村生产道路,最初由村民长期踩踏、碾压自然形成,便于区内通行、生产需求,现状路面多为土质路面或铺设碎石,填方均来自道路两侧土方开挖,无工业废渣、建筑垃圾等外来物料混入。整个地块成片范围内,无论是耕地、林地或道路,均没有涉及任何形式的工业生产经营活动,既无工厂、手工作坊,****养殖场,更没有发生过突发环境事件或存在历史遗留污染问题。现场踏勘所见,地块整体环境整洁,土壤保持自然本色,无异味,地表水和植被生长状态均未见异常。通过对长期居住于此的村民****社区干部进行访谈,一致确认地块及周边从未有过潜在的污染源。地块历史上无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无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填埋等。通过第一阶段地块土壤环境调查未发现本宗次内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内没有储存、处置和利用过危险废物。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第4.2.2.1条的规定,本次调****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现场踏勘未发现污染源,周边地块无可能的污染源。因此报告认为本宗次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作为居住用地进行建设开发,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