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农办发〔2026〕22号及市级相关文件精神,按照《2026年**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于2026年8****政府网站发布培训机构遴选公告,截止8月28日共收到5家单位申报资料。经组织评审,局党组会研究拟确定:****、****学院2家单位为2026年**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现予以公示。
一、拟确定培训机构
1.****
2.****学院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三、异议受理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遴选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农业农村局反映,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36—****361
联系地址:**市**区青年路678号
四、其他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上述2家单位确定为2026年**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
特此公示。
****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