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血透机及血液透析滤过机设备项目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为****采购血透机及血液透析滤过机设备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采购编号:****),比选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采购血透机及血液透析滤过机设备项目(项目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采购血透机及血液透析滤过机设备项目
2.2采购内容:血透机(单泵)2套、血液透析滤过机(双泵)1套,采购金额约43万元;具体要求见比选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供货地点:****。
2.4质量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标及比选文件中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且满足本项目比选文件所约定的质量要求。
2.5质保期:质保期详见清单,耗材除外。产品在质保期内因本身原因发生问题,由供应商负责更换和维修;供应商接到用户更换或维修要求后,须在24小时电话响应,48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超过此期限的,以承诺的质保期为准。
2.6 比选内容:货物的采购、供货、安装及调试(含产品价格、包装费、运费、转运、保险费、装卸费、保修、利润、质量抽检、备品备件、验收(出厂及到货验收)、税金等所有费用)及其服务(主要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和售前售后及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包括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
2.7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设备发到指定地点并免费完**装调试。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为一个标段。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参选人特定资格条件: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3.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别参选或者未划分包别的同一项目参选;
3.4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况:(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 “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3)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采购活动的;
3.5不接受联合体进行参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于2026年10月19日起至2026年10月26日止,每天上午9:30时到11:00时,下午15:30时到17:00时(**时间,下同)请携带报名资料到****(地址:**省******办事处灶市居委会**南路111号金蕾安置小区2楼201室)获取比选文件。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比选文件:(1)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证明、(6)信用查询报告;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4.2凡资料不全、参选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获取时间者将被拒绝。
4.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布方式。
5.参选保证金
参选保证金的金额为: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6.资格审查及评审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审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7.参选文件的递交
7.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省**市**市大桥路241号****5楼小会议室。
7.2参选人将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参加本次比选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上发布(除此之外,其它渠道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公告信息均为无效信息)。
9.监督部门
****纪检监察室,电话:0734-****786。
10.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市大桥路241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7****7888
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青峰街12****花园二期203
项目负责人:刘 奎(项目组成员:资道水、何丹)
电 话:139****2212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