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 建校70周年高质量发展成果展示服务采购项目 已具备比选条件,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 ****,现针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人提交应答文件参加比选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建校70周年高质量发展成果展示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迎来建校70周年重要节点,七十载薪火赓续,学校深耕职业教育领域,积淀了深厚办学底蕴,取得丰硕育人与办学成果。****学校办学发展历程,****学校立德树人、技能育人的办学特色,****学校高质量发展建设成效,营造庄重热烈、富有职教特色的校庆氛围,现实施建校70周年高质量发展成果展示服务。
3.选定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认中选人。
二、项目预算:200000.00元
三、比选人资格条件
1.比选人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
3.比选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7.比选人凭《**省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文本详见应答文件)参与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比选活动的,请于2026年 10 月 19 日至2026年 10月 22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和下午14:30时至17:00时(**时间),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 **市**区道坡小区A-8栋1单元至2单元一楼前门门面获取比选文件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比选文件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取比选文件的比选人,其递交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五、比选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 10 月 26 日 10:00 时(**时间)。
2.开标地点:**市**区道坡小区A-8栋1单元至2单元一楼前门门面。
3.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拒绝接收。
5.应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联 系 人:胡女士、万先生、易先生
电 话:191****0767、139****8885、134****1565
地 址:**市**区高裕中路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