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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10-20
| 项目名称 | **县西站等8个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县域内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67946.74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张哲皓 |
| 联系人 | 欧阳玉 | 联系电话 | 189****0375 |
| 项目投资(万元) | 15871.04 | 环保投资(万元) | 5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1-30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县8个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安慈高速苗市出入口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张官高速金岩乡出入口充电设施建设项目、长张高速**东出入口充电设施建设项目、**西站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岩泊渡出入口充电设施建设项目、阳和出入口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炉慈高速东岳观出入口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安慈高速出入口充电设施建设项目)。8个项目计划用地总面积67946.74㎡、建筑总面积3695.24㎡,****停车场45058.29㎡、安装双枪桩168套、并配置光伏发电系统9.2785MWp、储能电池系统41.67MWh、****中心3695.24㎡、广告设施12个、洗车机11台等配套设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处理、隔油池处理措施后通过市政排污管道排放至城市污水管网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污水采取采用明沟集中收集入处理池,经沉淀和处理悬浮物后排放措施后通过专用管道排放至城市污水管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本项目生产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与废弃油脂及剩菜等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生部门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收集后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销售给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 | ||
| 承诺:**** 张哲皓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哲皓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