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审批
湖南-株洲-醴陵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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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20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731---****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收费站南侧、渌水以北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19977.54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建设、4#污水泵站改造、配套污水管网工程。

污水处理厂:厂区总用地面积 75954.14平方米,处理纳污范围内的生活污水,设计总处理规模7.0×104m3/d,分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3.0×104m3/d,二期工程4.0×104m3/d,本次评价针对一期工程3.0×104m3/d。项目采用二级处理+深度处理工艺,污水处理工艺流程为“粗格栅-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精细格栅-AAO 生物池及 MBR膜池-接触消毒池”,出水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1546-2018)二级标准中较严格的指标,尾水就近排放至渌水。

4#污水泵站改造工程:对现状4#污水泵站进行改造,更换泵组及电气自控设施,扩建后规模 6.0×10m3/d,

配套管网工程:**压力流及重力流污水管道共计约 4.49 km,管径为DN800-DN1200;****处理厂尾水排放管道约0.45km,管径DN1200,将处理后的尾水排入渌江。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对于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可依托附近居民现有的厕所解决或集中收集后由附近居民用作农灌,施工废水通过隔油池后进行沉淀,可用于场地降尘洒水,不外排。

(2)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来源主要是施工扬尘和燃油尾气,强化施工场地等防尘降尘管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现场防尘降尘设施、装置等措施。采取防护措施后,可减轻工程建设对施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3)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场地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运输车辆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和施工人员的人为噪声。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所使用的主要施工机械应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布局,建立施工围挡,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段,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采取上述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4)营运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固体废弃物来源于建筑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为废砖、各种木质、钢制废板材,施工期产生的可回收废料,如钢筋头、废木板等应尽量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其余运往指定地点消纳。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集中处理。只要严格落实上述处理措施,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运营期

(1)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对主要恶臭气体产生池体(粗、细格栅、提升泵房、沉砂池、精细格栅、AAO 生化池、贮泥池)进行加盖密闭+负压收集恶臭气体,污泥脱水车间作业期间关闭门窗形成密闭空间,各恶臭产污单元配套布设臭气收集管道。项目共设置 2 套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其中粗、细格栅、提升泵房、沉砂池、精细格栅、AAO 生化池等工艺段收集的恶臭气体经生物滤池除臭装置TA001处理达标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贮泥池、污泥脱水间产生的污泥段恶臭气体经生物滤池除臭装置TA002处理达标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 DA002排放,有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要求。

无组织恶臭通过采取产臭设施加盖、喷洒除臭剂、种植绿化带进行控制,臭气以无组织方式逸散,可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修改单)要求。

(2)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处理厂项目,项目自身产生的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工艺采用“粗格栅-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精细格栅-AAO 生物池及 MBR膜池-接触消毒池”,出水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1546-2018)二级标准中较严格的指标,尾水就近排放至渌水。

(3)营运期声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是鼓风机、各种水泵、泥泵以及污泥脱水机等,设备均置于设备间或车间内,采取设备消声、建筑隔声、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噪声源经过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明显。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营运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格栅渣、沉砂、剩余污泥、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实验室废液、工艺设备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及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格栅渣、沉砂、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将污泥含水率降至60%后外运至合规单位制作煤泥,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实验室废液、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可避免固体废物排放对环境的二次污染,不会对当地的景观环境和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