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57分钟前 | 公 开 人:**省中****公司管理人 | |
| **省中****公司管理人 关于担保财产资产评估结果的公告 (2025)中强破管字第35号 ****法院于2025年9月17日作出(2025)湘1221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省中****公司(以下简称“中强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1月4日作出(2025)湘1221破7号《决定书》,指定**省中****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6年9月7日,管理人收到债权人****银行****公司(以下简称“****商行”)提交的《关于要求对特定担保财产变价处置行使优先受偿权的申请》。****商行主张的优先债权对****公司名下位于**生态城锦绣一方的13处不动产,均已依法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号分别为湘(2022)**县不动产证明第****500号、湘(2023)**县不动产证明第****341号)。2026年9月18日,****法院作出(2025)湘1221破7号《民事裁定书》,****商行****公司享有担保债权人民币13,667,091.67元,****商行有权就上述13处抵押不动产及附着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该项确认的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该裁定自即日起已发生法律效力。 为依法推进特定担保财产变价处置,便于担保债权人依法行使优先受偿权,管理人于2026年9月11日在**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关于公开招募担保财产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公开招募担保财产资产评估机构。经公开招募及综合评审,管理人于2026年9月21日确定****为本次担保财产资产评估工作的中选机构,并与其签订委托合同开展评估工作。 2026年10月19日,****出具湘融评估字【2026】第1007号《**省中****公司管理人拟公开资产处置所涉及的**省中****公司名下所属房屋建筑物、生物性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以2026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市场法,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评估结论为:纳****公司名下所属房屋建筑物(共13项)、生物性资产(共30项)和土地使用权(共1宗)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合计为人民币2,134.73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壹佰叁拾肆万柒仟叁佰元整)。其中:房屋建筑物部分评估价值1,220.12万元,生物性资产部分评估价值89.25万元,土地部分评估价值825.37万元。具体评估结果详见《评估报告》及其所附《房屋建筑物评估明细表》《生物性资产评估明细表》和《土地评估明细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为1年,自评估基准日2026年9月30日起,至2027年9月29日止。 现将上述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评估范围、权属状况、评估方法、评估价值及担保财产处置相关事项存在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应当载明异议人身份信息、具体异议事项、事实与理由,并附相应证据材料;异议人为自然人的须签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加盖公章。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本次评估结果无异议。 公示期届满无有效书面异议的,管理人将依法对上述担保财产启动公开拍卖等变价处置程序。担保财产变价所得价款在扣除处置相关费用后,在(2025)湘1221破7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的债权范围****商行的担保债权;****公司破产财产,依法用于破产清算程序中的公平清偿。 管理人联系地址:**省**市鹤******酒店(市政府店)6楼;联系电话:198****9043(唐)、186****2323(邓)。 特此公告。 **省中****公司管理人 2026年10月20日 附件:1.湘融评估字【2026】第1007号《**省中****公司管理人拟公开资产处置所涉及的**省中****公司名下所属房屋建筑物、生物性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2025)湘1221破7号《民事裁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