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学校食堂原辅食材采购竞价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严把食品采购源头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切实做好我校食堂大宗原辅食材采购工作,根据食堂原辅食材采购工作方案,经学校校务会研究决定,对食堂原辅食材采购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学校食堂第二轮原辅食材采购
二、采购方式:竞价谈判
三、采购内容及采购类别范围
所有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
1.蔬菜、豆制品、干货类(有生产、经营许可资质,生产标准、批准文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项目清晰,无起霉、斑点等外在表现,非临期产品。供应商:企业、个体商户)
2.禽类有生产、经营许可资质,鲜鸡(210天以上的本地散养鸡)、鲜鸭(90天以上的本地散养鸭)、鲜鹅(100天以上的本地散养鹅)等。质量:优质当日鲜货。供应商:企业、个体工商户)
3.牛肉类(要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家标准和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的规定要求;色泽正常呈鲜红或深红有**,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紧密有弹性,无渗液;不得注水和有淤血、水肿、炎症、寄生虫等;达到《牛屠宰操作规程》(GB/T 19477-2018)规定的检疫、待宰、屠宰、分割、冷却/冷冻到包装储存的全过程卫生和质量控制要求;按《冷藏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GB/T 24616-2009)、《冷冻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GB/T 24617-2009)等规定,确保肉类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温度控制,保障安全和品质;有《动物检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印章》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报告》及牲畜“瘦肉精”等禁用物品快速检测报告单;送货前6小时内屠宰的新鲜肉,不得提供冻肉;不得提供经加工后的肉及副产品,不得提供淋巴肉、残剩肉,不得提供“退役奶牛牛肉”;用来宰杀的牛满18月龄以上,有养殖生产档案)
以上****学校公开采购(第一次9月到10月底,第二次11月到2026年期末放假)。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有效经营资质(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食品检验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送货人健康证明等证件原件及相应资质复印件)。
2.参加采购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3.有连续供货能力,无食品经营违法犯罪记录(包含无违法经营监管处罚记录),信誉良好,有经营实力。
4.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转让、分包、转包和肢解。
5.供应商投标项目限一个大的类别。
6.供货期为2026年秋季学期第2阶段(2026年11月1号-本学期期末)(学生上学期间)。
五、竞价方式
1.由学校组建大宗****小组,对供应商经营资质进行审核,不具备必备条件者取消竞价资格。
2.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立即取消竞价资格****学校同类竞价)。
3.供应商现场陈述后,由学校****小组成员现场按下浮率高的选择供应商。
4.每个采购大类确定1名供货商,入围后双方签订供货协议,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供货协议供货。
5. 供应商少于2家的,由学校邀请本地知名度较高的、有资质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重新进行采购竞价。
6.供货商竞价时,将启动供货评价机制,有不良记录的,不能入围。
8.合同期内如遇政策调整或县实行集中采购配送则合同履约终止。
9.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六、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20日8:30--2026年10月22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七、报名地点
****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瑞北:182****9236
曾志强:159****0122
九、采购竞价时间和地点
2026年10月23日15:00,本校食堂三楼多媒体会议室。
十、其他事项
1.学校邀请纪检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全程监督指导采购竞价过程。
2.中标后的每个供货商,按预算金额的8%向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参与竞价的供货商需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有效经营资质。学校将组织人员对报名者所提供的各类证件审核。审核结束,校方通知合格供货商。
3.公开采购竞价程序:①学校张贴采购竞价公告。②供应商报名。③****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④公开采购竞价。⑤确定入围供应商结果。⑥结果公示。
4.建立供应商评价机制
评价目的:
(1)确保供应商提供的食****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要求。
(2)促进供应商之间的良性竞争,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评价标准:
(1)食材质量与安全:供应企业是否在承诺时间内按照质量要求提供所需食材。货物是否完全符合订单要求,是否存在因存储、运输、装卸 造成的污染、损坏,供应的食材是否能够追溯源头,食品检验、快检报告信息、追溯信息是否完整,服务是否令采购单位满意,能否在突发事件的情况下优先 保证采购单位的食材供应等。
(2)供货稳定性与服务态度:考核供应商的供货稳定性、及时性和服务态度;是否有特色菜品或创新菜品;食材的品质、新鲜度和口感。
(3)配送管理:供应企业是否在约定时间内按照质量、 数量要求及时安全配送食材到指定地点,是否对后续食品加工造成影响。
评价方法:
每个月对食堂供应商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包括现场卫生检查、师生满意度调查、供货质量抽检等。
评价结果处理:
表彰与奖励:考核分数达到优秀标准的供应商,给予表彰和奖励,并优先考虑续约。
整改与退出:考核达到合格标准的供应商,要求其继续保持并改进服务质量。一次月评价不合格的供应商,****教育局、****管理局后暂停**予以整改,整改期间由供应商调配其它符合条件的材料供应,如果供应商没有条件调配,由学校自主采购,原供应商承担差价;连续两次月评价不合格的,取消该供货商参加本校原辅材料采购报名资格。
5.建立询价机制:****中心学校建立联合询价机制,按照中心校统一发布原辅材料询价结果,****学校询价小组询价价格为基础进行价格下浮确**算价格。
十一、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行。
本公告由本校负责解释,在学校门口张贴。
****
2026年10月19日
【END】
编审:姜 珺
复审:王瑞北 曾志强
终审:肖成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