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规范隆回县城区供水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结果公告

审批
湖南-邵阳-隆回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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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规范**县**供水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结果公 告
文件名称: 关于《关于规范**县**供水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结果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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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
发文日期: 2026-10-2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6-10-21 有效期:

关于《关于规范**县**供水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结果公 告

为规范我县**供水价格管理,保障供水、用水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价格法》《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湘发改价调规〔2022〕620号)等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关于规范**县**供水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9月18日至10月18****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已结束。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社会公众意见1条。我局对收集到的意见及时梳理、认真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表

序号

公众意见内容

采纳情况

处理理由

1

网友提出**县阶梯水价比**市阶梯水价贵,对此强烈反对。

不予采纳

本次征求意见稿属于政策修订完善文件,没有调整我县现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仍执行隆发改价费〔2021〕4号文件核定的原有标准,价格基数保持不变,仅对部分执行管理条款予以优化完善。城镇供水价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结合本地供水运营成本、管网维护改造、供水规模、水质保障等实际情况依法核定,各县市区供水条件、运营成本存在差异,不宜简单直接比照**市区水价标准。因此该意见不予采纳。

后续工作说明

感谢广大市民对我县供水价格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本次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完善文稿,按程序报审后正式印发实施。****公司持续提升供水服务质量,强化供水成本管控,保障群众用水权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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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0日

( 一审: 苏艳 二审: 刘晨 三审: 王柏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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