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绿叶水果智能物流园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拟审批意见公示

审批
湖南-长沙-宁乡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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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绿叶水果智能物流园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拟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 2026-10-13

****环境局关于《绿叶水果智能物流园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拟审批意见公示

项目名称

绿叶水果智能物流园入河排污口

建设地点

**省**市**市夏铎铺镇香山新村华强大道

建设单位

****

公示日期

2026年10月13日-2026年10月19日

项目概况

绿叶水果智能物流园建设期间由于华强大道配套市政污水****处理厂,因****园区污水处理站,****园区同步建设同步投入运行,****园区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少量的保洁废水。原园****处理站处理达到标准后排入了华强大道沿线市政雨水管内,经**市**市夏铎铺镇周家桥下北侧2号城镇雨洪排口进入曾家河,属于不合规排放;于2025年12月进行排污口整改,整改后设置了一根排污专管,由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引出排污管,通过排污专管在曾家**岸排入曾家河(平水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

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废水排入曾家河,曾家河各断面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水质要求;根据水质数据波动情况可知,本项目排污口废水的正常排放对曾家河水质影响较小。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废水非正常情况排入曾家河,曾家河各断面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水质要求,本项目排污口废水的非正常排放对曾家河水质影响可控,但会使水中污染物浓度有一定幅度的波动。

2)水生态影响

通过实地调查和查阅有关文献资料,本项目排污口不在水产种质**保护区等区域,无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分布。论证河段内主要水生生物为常见鱼类以及浮游植物,无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鱼类》的鱼类存在,也无列为国家Ⅰ、Ⅱ类保护鱼类的存在。本项目排污口的设置,对曾家河水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符**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要求。

污水站排水标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经过混合、稀释、降解后对曾家河水质影响已经较小,进入**湿地公园后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对区域生态系统的影响较小;同时本项目给湿地公园提供了可控可接受的异质性,有利于增强生态体系抗御内外干扰的作用,有利于体系生态稳定性的提高。

3)水环境风险

污水站末端采用泵泵送排水,设有回流水泵,在发现污水水质不正常时可直接关闭排水泵,停止尾水排放,并开启回流泵,将污水泵回调节池。****处理站之间无直接水力联系,采用水泵泵送污水,调节池池体进行混凝土硬化防渗防腐,可有效防止废水泄漏,在发生风险事故时,可有效收集生活废水、消防废水和泄漏的其他废水等事故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因此,正常情况下,采取的废水风险防范措施可有效防范事故废水直接外排。

4)结论

在正常排污下,本排污口下游论证范围内,项目废水排放后与曾家河河水完全混合后水质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符**功能区管理目标的要求。另外,从河段河势、河床的稳定以及项目尾水排放对河流生态的影响等诸方面因素来看,影响也较小。可见,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是合理可行的。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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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承诺书

环境保护承诺书(绿叶).jpg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0103

通讯地址:****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410600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