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年加工蔬菜制品500吨、糕点2700吨改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及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拟审批公示

审批
湖南-湘潭-湘潭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1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年加工蔬菜制品500吨、糕点2700吨改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及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20 16:17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加工蔬菜制品500吨、糕点2700吨改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6153

联系地址:**县天易大道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加工蔬菜制品500吨、糕点2700吨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县花石镇**村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拟新增投资2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改扩建,本次改建内容为:淘汰现有工程1台2.1t/h的生物质锅炉,新增1台2t/h液体燃料锅炉为生产提供蒸汽,燃料为甲醇;食品馅料由冬瓜类馅料改为莲子、豆子类馅料。扩建内容为:新增蔬菜制品400吨(湘莲)、糕点1600吨(其中烘烤类糕点600吨、蒸煮类糕点1000吨)。改扩建完成后,项目年加工蔬菜制品500吨、糕点2700吨(其中烘烤类糕点600吨、蒸煮类糕点1000吨,食品馅料1000吨、蛋卷100吨)。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改扩建,不新增用地,占地面积2005.3m2,建筑面积约3352m2,改扩建主要增加蒸煮类糕点生产线和烘烤类糕点生产线,依托现有部分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收集治理措施,规范设置排气筒,确保各类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锅炉燃料为甲醇,锅炉自带低氮燃烧器,经采取低氮燃烧措施后,燃烧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排放确保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热风旋转炉燃料为甲醇,燃料燃烧废气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确保达到《**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排放限值要求。车间异味通过安装排气扇,加强通风;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喷洒除臭剂、池体加盖封闭和周边设置绿化带等措施,H2S、NH3及臭气浓度确保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甲醇储罐采取氮封装置,配料粉尘在车间内自然沉降,厂界甲醇、颗粒物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2中排放限值,烟(粉)尘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致屋顶排放,确保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排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及专用排污管线。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并进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20m3/d)处理后,确保达到《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6817-2025)表1中直接排放限值,通过自建专用排污管道(约2km)排至西南面的小溪,最终汇入涓水。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须严格按照该项目入河排污口审批决定书要求落实。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内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规范固废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管理。产生的不合格原材料、鸡蛋壳、污泥、废包装袋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易分解腐败的固废应做到日产日清,减少恶臭产生;废润滑油及其包装物、含油废抹布属于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分局备案,危废暂存间须设置在厂房内并按要求做好防渗、防漏、围挡等措施,同时建立相关台账,规范设立标识标牌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全厂固废实现**化、无害化处置,杜绝乱堆乱弃。

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doc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