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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682号令)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省**市**涝区(**部分)排涝能力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竣工环保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省**市**涝区(**部分)排涝能力建设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办事处、南嘴镇、新湾镇、****办事处
公示内容:**省**市**涝区(**部分)排涝能力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竣工环保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2日-2026年11月19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 伍总
联系电话:189****6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