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机械零部件加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278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机械零部件加工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区董家塅南方摩托一楼56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110万元于**市**区董家塅南方摩托一楼56号厂房内**“****机械零部件加工建设项目”。本项目为来料加工项目,产品为自动化配件、航空配件,产品类型主要为航空相关设备制造及计算机零部件制造,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自动化配件10000件、航空配件50000件。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200m2,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检验区、办公区等辅助工程,原料区、成品区、化学品存放区等储运工程以及给排水、供配电等公用工程均依托现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机加工粉尘。在车床、CNC等机加工过程中会产生细小的颗粒物,这些颗粒物的主要成分为金属。由于金属颗粒物质量较重,且有车间厂房阻拦,颗粒物散落范围很小,多在 5m以内,飘逸至车间外环境的金属颗粒物极少,且本项目机加工为湿法加工,产生量小,通过车间自然通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排水;项目工艺不涉及到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车间地面不进行拖洗或冲洗,仅进行简单清扫,故不会产生地面清洁废水。本项目仅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 3、声环境 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机型,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可以减少噪声15~30dB,即厂界昼、夜间噪声约为50~55dB,噪声达到厂界时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不合格品收集后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随合格品发回原厂。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桶、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润滑油、废切削液等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金属屑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设托盘过滤金属屑上沾染的矿物油和切削液,达到静置无滴漏后外售。员工生活垃圾采用垃圾箱收集,由城市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日产日清,安全处置。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暂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暂存,落实“四专”管理(专门危废贮存库,专门识别标志、建立专业档案、实行专人负责)、制度上墙、按要求落实信息联网,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