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场馆提质改造项目-澄清公告 | ||
|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10-22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11-11 09:00:00 | 开标时间 | 2026-11-11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6-10-21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 2026-10-26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
| 澄清公告内容 | ****场馆提质改造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受****委托,对****场馆提质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如下: 一、招标文件补充 根据赛事要求,需对本项目施工工期修改,原工期为50天,现修改为74天,即2027年1月31日竣工。 二、对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提问1:本项目资格业绩要求为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621.78万元的业绩施工业绩,请问提供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中包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工程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可以认可,但需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执行,提供证明资料(所需证明材料见提问2回复)。 提问2:提供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中包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但无法体现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金额的,需要提供什么证明资料,业绩才予以认可 回复:业绩证明材料以招标文件明确的证明材料(例如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业数据库查询到的企业、人员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等)为准,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定(包括没有录入“**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业绩不予认定),注:证明材料需体现装饰装修部分具体金额。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对施工工期做了修改,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进行了修改,修改为2026年11月11日9点。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公司:**** 招标人:**** 2026年10月2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