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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生态环境厅在开展危险废物许可经营证申请审查过程中,发现原验收文本存在纰漏,需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正,现将****12万吨/年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修正版)及验收意见(修正版)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12万吨/年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开发区东片区创远大道北侧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修正版)(验收监测报告(修正版)、验收意见(修正版)),详见附件。
联 系 人:仇总
联系电话:199****666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