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龙塘至新化琅塘公路工程

审批
湖南-娄底-新化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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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4********7763617罗卫华
吴五星**省**市**区
**市**区三一大道500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龙塘至**琅塘公路工程
2021版本: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省**市**县,**省**市**市
经度:111.757240,111.120570 纬度: 27.767610,27.949410****生态环境厅
2026-03-16
湘环许决〔2026〕115号无
848422
6292.8********公司
****0000MA4RDTW96J******公司
****0111MA4L287J6K长****公司
****0112MADX3HGN3P2021-12-10
2021-12-282026-06-30
2026-09-092026-10-13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com/gs/detail/2?id=60909qzZoA)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变化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车道数为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10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4.5m,分离式路基12.5m,沥青路面,主线长度为73.712km。设3条连接线工程,湄江连接线9.023km,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m;车田江连接线2.50km,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m;**连接线1.922km,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0.0m。车道数为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10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4.5m,分离式路基12.5m,沥青路面,主线长度为73.712km。设3条连接线工程,湄江连接线9.023km,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m;车田江连接线2.50km,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m;**连接线1.922km,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0.0m。
无变化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工程涉及资水**段鳜鲌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湄江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二级保护区、湄江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4处饮用水水源保护****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湄江镇古神洲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工程涉及的资水**段鳜鲌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湄江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二级保护区、湄江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4处饮用水水源保护****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湄江镇古神洲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的位置、线路长度及施工方案均无变化。
无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噪声:对运营中期主线噪声预测值超标的6处声环境保护目标设置长785延米、高3米的声屏障,对已设声屏障但保护目标覆盖不全的3处声环境保护目标设置长310延米、高3米的声屏障;(2)废水:****服务区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不****服务区**的人工湿地,禁止外排。****收费站、养护工区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不能回用的达标排放;(3)废气:运营期采取及时清扫路面、加强道路两侧绿化、禁止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机动车通行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沿线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等服务设施产生的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4)固废:运营期间加强路面保洁管理,服务区、收费站、养护工区等服务设施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餐厨垃圾和机修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1)噪声:本次验收阶段尚未届至运气中期的实施期,因此暂未实施;(2)废水:****服务区**、**均设置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的尾水经过管道排入**,两区尾水均用于绿化浇灌、冲厕用水,无废水外排。****收费站、养护工区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不能回用达标排放。**北、湄**、****收费站工作****收费站,不在收费站内食宿,站内废水产生量很小,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站内冲厕,不外排,****收费站采用小型一体化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出水优先回用作绿化、冲厕用水,多余部分就近排入路基边沟,再就近排入附近的沟渠;(3)废气:及时清扫路面,道路两侧绿化管护到位,严禁尾气超标机动车通行。沿线收费站、****餐厅均设置油烟净化器,油烟废气均经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4)固废:运营期设专人负责路面清洁工作,服务区、收费站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服务区设置的机修厂为外委厂家运行,龙琅高速运营过程中不产生危险废物。
①尚未届至实施期,不属于应建未建 上述声屏障系环评针对运营中期(2028年)交通量水平设定的措施,实施节点为运营中期。现阶段尚未进入该实施期,同时根据2025年全年的车流量统计结果,****收费站的平均车流量最大达到设计中期车流量的82.5%,根据前文建设单位已按环评要求预留建设条件并落实资金,不属于擅自取消、弱化或拖延实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②现状声环境质量稳定达标,未产生不利环境影响 本项目2018年5月开工,2021年12月竣工,同年12月26日全线正式通车。结合运营期2023年10-11月、2026年1月及本次验收(4-5月)的噪声现状监测结果,沿线全部噪声敏感点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4a类区标准限值要求,现有降噪措施运行有效,未出现噪声扰民、声环境超标等实际环境问题。 ③后续实施机制完备,不存在措施长期缺位 建设单位已出具书面承诺(详见附件18),将严格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于2027年底前完成运营中期(2028年)主线噪声预测超标点位(6处噪声超标敏感点、3处已设声屏障但覆盖不全的敏感点,合计增设10段声屏障)声屏障建设。新增声屏障工程资金申请已初步审核同意(详见附件19)。项目运营期间持续开展噪声常态化跟踪监测,依据监测结果动态增补、优化噪声防治措施,削减公路交通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环评设定的中期降噪目标具备完整落地保障,不存在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长期缺位、环保管控标准擅自降低的情形。 (3****服务区**建设人工湿地,实际建设尾水沉淀池+绿化地+浇灌系统。服务区**污水处理工艺亦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服务区尾水处置工艺由环评设计的“人工湿地”调整为“尾水沉淀池+绿化地+浇灌系统”。本次工艺调整未改变废水回用、零外排的核心管控要求,不属于取消环保治理设施,仅为末端处理工艺替换。项目尾水依然全部回用、不外排,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未加重不利环境影响,因此该项调整同样不属于重大变动。 综上,噪声防治措施按环评设定的时序分期实施,未弱化、降低或取消,现状声环境质量达标;服务区尾水处理工艺调整后仍满足零外排要求,处理能力与污染物排放量无不利变化。该情形不满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弱化或降低并产生不利环境影响”的重大变动判定条件,不属于重大变动。 上述实施计划已列入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后续要求”,并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如实记载。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运营期,在主线梓芳冲大桥、梅塘冲大桥、康兴屋场大桥、车田江大桥、曾家坪大桥、梅山龙宫资水大桥和**连接线油溪资水大桥路段设置桥(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应急池,加强加高防撞护栏,设置谨慎驾驶警示牌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保护区等标志,加强实时监控。主线梓芳冲大桥、梅塘冲大桥、康兴屋场大桥、车田江大桥、曾家坪大桥、梅山龙宫资水大桥和**连接线油溪资水大桥路段均设置桥(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应急池,桥梁两侧路段均设置了防撞栏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保护区等标志;高速全线设置了监控摄像头,可增强实时监控。
无变化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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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本次****服务区、温塘收费站、****收费站,对其污水处理设施进、出口水质开展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油烟净化器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油烟净化器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声屏障、降噪路面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声屏障、降噪路面 在现有车流量水平下,公路沿线处全部敏感点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或2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运营期间加强路面保洁管理,服务区、收费站、养护工区等服务设施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餐厨垃圾和机修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运营期设专人负责路面清洁工作,服务区、收费站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服务区设置的机修厂为外委厂家运行,龙琅高速运营过程中不产生危险废物。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运营期,在主线梓芳冲大桥、梅塘冲大桥、康兴屋场大桥、车田江大桥、曾家坪大桥、梅山龙宫资水大桥和**连接线油溪资水大桥路段设置桥(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应急池,加强加高防撞护栏,设置谨慎驾驶警示牌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保护区等标志,加强实时监控。 主线梓芳冲大桥、梅塘冲大桥、康兴屋场大桥、车田江大桥、曾家坪大桥、梅山龙宫资水大桥和**连接线油溪资水大桥路段均设置桥(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应急池,桥梁两侧路段均设置了防撞栏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保护区等标志; 高速全线设置了监控摄像头,可增强实时监控。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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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按照《关于**龙塘至**琅塘公路跨越资水**段鳜鲌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意见的复函》(农渔资环便〔2015〕20号)要求,落实渔业**保护和补偿方案相关措施。2017年,已按(农渔资环便〔2015〕20号)要求,落实渔业生态补偿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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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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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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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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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