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公共租赁住房20年经营权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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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标的类型:其他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挂牌价:18202.0万元 保证金:100.0万元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3日 17时00分00秒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0日 17时00分00秒
其他基本概况
标的名称:**市公共租赁住房20年经营权
标的基本情况: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302734.58㎡(其中**市**内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276280.24㎡(含电梯房建筑面积18796.40㎡),**市乡镇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26454.34㎡),收益项目类型涵盖公共租赁住房收益项目类型涵盖租金收入、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入、停车位收入、充电桩收入、道闸广告位出租收入、电梯/楼道口广告位出租收入。充电桩暂未建设,预计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建设功率为120KW的充电桩共计128个。 拍卖标的详见:**金源房地产****公司[湘金源(2026)资估第60025号]资产评估报告及《**市公共租赁住房经营权转让项目实施方案》。
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10月23T日 至 2026年11月19T日
重要信息披露

竞 买 须 知

受委托,我公司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 (http://222.****.198:9094/portal/index)采取网上竞价方式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

(一)标的名称:**市公共租赁住房20年经营权。

(二)标的范围: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302734.58㎡(其中**市**内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276280.24㎡(含电梯房建筑面积18796.40㎡),**市乡镇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26454.34㎡),收益项目类型涵盖公共租赁住房收益项目类型涵盖租金收入、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入、停车位收入、充电桩收入、道闸广告位出租收入、电梯/楼道口广告位出租收入。充电桩暂未建设,预计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建设功率为120KW的充电桩共计128个。

拍卖标的详见:**金源房地产****公司[湘金源(2026)资估第60025号]资产评估报告及《**市公共租赁住房经营权转让项目实施方案》。

(三)拍卖起拍价、竞买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1.拍卖起拍价:人民币18202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捌仟贰佰零贰万元整)。

2.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3.加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二、竞买人资格

为保证本项目引进的经营权受让方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参与竞争的竞买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竞买人在竞买报名前应依据拍卖人提供的相关拍卖文件对自身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予以确定,如最终因竞买人自身条件不符合参加竞买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包括扣除竞买保证金及相关法律责任)。

三、查阅拍卖文件及现场勘查标的

竞买人可于2026年10月23日15时至2026年11月20日17时,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交易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竞买人须全面并仔细地阅读以及充分了解拍卖文件,并亲自到标的坐落地现场踏勘,如有异议,应当在提****公司提出书面意见。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且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竞买人在报名前务必亲自到标的坐落地认真,并仔细核实标的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对标的现状、配置和相关信息以及瑕疵进行实地查验和充分了解。请竞买人提前预约并自行前往标的坐落地现场勘查(联系电话:139****4888张先生)。

特别声明:竞买人在报名前务必亲自勘查和认真核实经营权的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实物状况、经营环境及市场前景、使用条件和要求以及相关瑕疵等),否则一切责任和后果概自行承担,拍卖人和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影响拍卖成交的法律效力。

四、报名流程

1.竞买人在《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点击“网上办事大厅”进入“注册登记”,进行在线注册、在线办理CA证书,然后点击“登录注册平台”进行在线激活和绑定数字证书,并按竞价系统的报名程序进行网上报名以及按系统的提示交纳竞买保证金,报名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0日17时。

2.特别说明:

(一)鉴于网络拍卖的特殊性,网上报名的竞买人、保证金及成交款的缴款人必须与拍卖成交后的买受人名称一致。拍卖成交公告由竞价系统自动生成,并且买受人名称不可更改,因此竞买人只能以自己的真实名义参与竞买,并且网上报名和出价一律视为其本人或本机构的行为。

(二)竞买申请人未按照上述要求办理竞买相关手续的,导致拍卖成交后,出现报名竞买人与实际买受人名称不一致的情形,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竞买人应保证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真实、合法、有效,否则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由此导致拍卖无效需赔偿拍卖人在本次拍卖活动中应当收取的佣金、标的再行拍卖的价款损失以及诉讼费、执行费、评估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等),并且不得再次参加本标的拍卖。

五、竞买保证金

报****银行账户(竞买人为机构的,****银行对公账户)向系统自动生成的帐号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通过“交易系统”线上签署交易合同后,拍卖人****交易中心申请将竞买保****银行账户(户名:****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楼支行、账号:6106 5736 0424、行号:1041 0000 0004),充抵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或拍卖佣金等;或者由拍卖人****交易中心提交转付申请****交易中心直接将竞买保证金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或者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经委托人及拍卖人同意后****交易中心直接将竞买保证金退回至买受人原账户(不计息);竞买不成者,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具体****交易中心退款时间为准)原路退回竞买人(不计息),但出现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的除外。竞买人未按竞买资格条件参与竞价,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或在拍卖成交后未按约定签订《经营权转让协议》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所交****公司****中心申请退还至拍卖人账户,竞买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标的可以重新组织网络竞价。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0日17时。

六、资质审查

本次拍卖采用保证金+资格后审的方式。

竞买人未按竞买资格条件参与竞价,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将被视为竞买人违约,须接受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竞买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标的重新组织网络竞价。

七、报价

(一)报价程序

具体程序请下载、阅知《**市公共**交易网国有产权交易系统竞买方操作手册》。

(二)报价规则

1.竞买人通过交易系统报价。

2.竞买人的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其他竞买人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如要继续报价,应以加价方式报价,每次加价为规定的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同一竞买人可多次加价报价,网上拍卖期间的第一人次报价可以等于起始价或任意加价幅度的有效价格,同一价格不能重复报价。

3.符合本报价规则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

(三)注意事项

1.竞买人应避免临近报价截止时间出价,以防止网络延时导致交易系统无法即时接收报价。

2.不符合报价规则或因竞买人的电脑操作系统故障、交易系统故障、网络故障等导致无法被交易系统接收情形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八、网上拍卖及其成交结果

网上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进行,竞买人应当提前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 (http://222.****.198:9094/portal/index)”,搜索本次网拍活动相应的标的竞价页面,查看竞拍标的的相关信息。竞买人如无法出价,请及时刷新保证金交纳状态,也可联系**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777016 或本公司咨询电话:139****4888(张先生)。
本次网络拍卖会时间定于2026年11月21日上午10时开始,拍卖时间分为两个时段:自由竞价时间(60分钟)与限时竞价时间240秒(4分钟)。在网络拍卖过程中,竞买人可以先在自由竞价时间段内进行报价,当倒计时进入限时竞价时间后,竞买人在此时间段内出价,倒计时会按限时竞价时间重新倒计时。倒计时结束,无人继续出价,由交易系统判定标的成交或流拍。

九、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一)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在“交易系统”发起网签《成交确认书》。

(二)买受人须在2026年11月27日17时前配合拍卖人在“交易系统”完成《成交确认书》等网签工作。

(三)买受人须在2026年12月3日17时前配合委托人在“交易系统”完成《国有资产交易合同》网签工作。
十、拍卖成交款项、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和交易服务费
(一)买受人须在2026年11月27日17时前付清以下拍卖款项:

1.拍卖标的成交款:

拍卖成交后,由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经营权转让协议》具体约定拍卖标的成交款的收取方式、日期及收款账户等。

2.履约保证金:

本拍卖标的履约保证金由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经营权转让协议》具体约定,由委托方直接向买受人收取。

3.拍卖佣金:

依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和《****协会关于拍卖行业佣金收取比率的暂行规定》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8.8万元,该费用仅限开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普票。

缴款账户如下:

户名:****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楼支行

账号:6106 5736 0424

行 号:1041 0000 0004

4.公共**交易服务费:

依照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文件规定,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依照文件规定的交易服务费用收费标准****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包含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情形)。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成交结果被取消的,均不可免缴或缓缴交易服务费。

自拍卖成交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缴纳,此****交易中心申请票据后,拍卖人向买受人转发**市非税收入缴款书,由买受人自行支付,该费用****交易中心开具财政非税收据。

(二)特别说明:

上述款项的交款人名称须与买受人名称一致,****银行账户(买受人为机构的,****银行对公账户)转账,且在银行受理时备注:成交标的的名称。本公司不接受现金支付或他人代为付款,否则导致账款无法核实情形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十一、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

拍卖成交后,自《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

十二、发布结果公告

《国有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交易中心应****交易中心网站对外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交易标的名称、转让标的评估结果、转让底价、交易价格,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三、拍卖标的交付

1.拍卖标的按现状交付。竞买人报名参与竞拍即视为对移交标的的现状无异议,以及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竞买人承诺因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自行承担。

2.买受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及《经营权转让协议》,并付清全部价款及相关税费后,由委托方在30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交付标的及相关资料。自《经营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标的物占有转移给买受人。

3.拍卖标的由委托人直接交付给买受人接业管理。标的尚在使用或被占用的,由委托方协助腾空,但在约定的腾空交付期间,买受人不享有标的收益权。

4.委托人确认移交标的不附带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担保等第三方权益和其他债务,如有以上情况,由委托人负责在30天内全部清偿,并且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所涉的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由委托人负责协调处理。

5.委托人若故意拖延交付标的造成买受人损失的,****银行****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赔偿买受人资金利息损失。

6.买受人应在接到交付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积极配合委托方交接并无条件受领标的。拍卖标的在办理移交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委托方与买受人各自承担。

7.标的交付前所欠水电气及通信网络费、物业费由委托方负责协调和解决,交付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水电气及通信网络等用户名(账户名称)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变更,委托方仅提供一定协助,更名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十四、标的瑕疵

1.由于经营权项目需建设一批停车设施、公共充电桩等配套设施,但委托人不提供电力、通讯、道闸等相关配套设施,一切以标的现状为准,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和风险概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由于光线等现场拍摄条件限制以及图片色差等原因,拍卖人上传至“交易系统”的标的图片与实物有可能不完全一致,提请竞买人注意此项风险。

3.拍卖人在交易系统上传的标的图片、标的描述和相关信息,以及之前所发布的公告、编印的资料及说明,或者以其他形式对标的的真实性和品质以及参考价值等提供意见性说明的文字和声像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当拍卖公告和拍卖资料有误时,以标的展示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种类、品质、规格型号、数量、面积、权益状况以及显性与隐性瑕疵等)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注意此项风险。

4.竞买人对所发布的拍卖信息、标的状况(含显性或隐性瑕疵)等有疑问的,应当向拍卖人提出咨询并在拍卖日前以书面形式函告拍卖人。

5.竞买人如未现场勘查标的或未了解标的瑕疵而报名参与竞拍则视为其认可标的现状以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十五、免责声明

1.标的按照成交之日的实物现状进行交付;

2.标的相关数据来源为评估报告所记录,仅供竞买人参考,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数据误差责任,如有出入一切以现状为准。如标的实际状况与上述描述不一致的,委托人和拍卖人不补差,一切损失及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标的品质以标的物现场展示的状况为准。

4.竞买人在竞价前,应亲自勘查和认真核实标的并了解相关瑕疵,竞买人一旦报名参加竞拍,则视为认可标的现状、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出价则视为已对标的瑕疵知悉和接受,以及对发布的标的信息没有疑问和异议,并自行承担竞买风险,拍卖人不接受买受人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标,如买受人退标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6.依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拍卖人已履行瑕疵告知义务,因此,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交易主体通过CA数字证书实施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其自身的行为或其合法授权的行为,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8.交易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交易主体应妥善保管证书,防范网络风险,保护电脑操作系统的安全。因遗失CA数字证书,忘记和泄露CA数字证书密码,竞买人的电脑操作系统被入侵等原因导致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9.遗失CA数字证书的,交易主体须携带有效证件资料,至CA重新申领。补办期间原CA数字证书所实施的行为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10.由于不可抗力、网络入侵、交易系统故障等因素,导致不能下载有关文件、不能进行网上有效报价、不能进入限时竞价等情况的,交易中心除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外,不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11.为确保网络传输的安全,保障竞买人的利益,交易系统对网络资料的传输采用数据加密处理,但不保证指定网址不被恶意攻击、服务器不发生网络病毒入侵,也不保证网络信息的绝对安全和准确。交易中心采取有力措施尽量避免系统发生错误,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十六、违约责任

1.导致拍卖被取消或无效的违约责任:竞买人办理报名登记时,提交虚假资格证明文件导致拍卖无效,或者与其他竞买人恶意串通导致拍卖无效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弥补损失的,拍卖人可依法继续向竞买人追偿。
2.办理竞买资格审核和成交确认手续以及签订相关合同的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办理竞买资格审核和成交确认手续以及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则视同买受人自动放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支付拍卖款项的违约责任:买受人拒绝或者拖延支付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公共**交易服务费等拍卖款项的,自滞纳之日起,应当每天按延期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买受人逾期超过30天的,则构成根本违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同时委托人有权重新组织拍卖,并由买受人赔偿相关损失。

4.拍卖人有权以保证金充抵本次拍卖的委托及买受佣金、交易服务费和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等拍卖款项,也可经委托人同意,依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违约买受人应当支付违约金和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交易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等。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的,违约买受人应当在30天内补足差额,并且不得再次参与拍卖。

5.本公司郑重提醒:竞买人对自己的出价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各位竞买人谨慎出价,拍卖成交后按时进行资格审核以及签署成交证明文件和签订相关合同并结清全部拍卖款。

6.受领标的的违约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于约定时间内受领拍卖标的及相关文件。买受人逾期受领拍卖标的,或者违约不支付成交款项,导致转让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拍卖标的的,应当向委托人支付保管费(1000元/天/宗)、保险费等相关费用,并承担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

7.买受人需承担因违约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支付的拍卖佣金、价差损失、保管费、保险费、资金利息、违约金等,导致拍卖人或委托人提起诉讼的,还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评估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8.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以竞买人、买受人共同身份认可和接受上传至“交易系统”的拍卖文件资料以及线下提供的转让合同或出让合同所有条款的规定和约定,并接受条款的约束且无任何异议,同时买受人不得转让或单方面终止合同,但委托人、出让人有权在不违反合同及拍卖文件原则性规定和约定的前提下,可以完善合同相关条款的内容。

9.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和充分理解拍卖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并据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十七、与交易相关的其他说明

1.拍卖标的保留价、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买受佣金、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以及买受人在标的交割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应缴纳的税费、基金等,以及买受人在经营权行使过程中须承担的全部经营成本及建设成本等。

2.请竞买人务必认真阅读公告附件:**金源房地产****公司[湘金源(2026)资估第60025号]资产评估报告及《**市公共租赁住房经营权转让项目实施方案》,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

3.本次拍卖转让的“**市公共租赁住房20年经营权”项目,拍卖成交后,委托方与买受人的相关权利及义务均以双方签订的《经营权转让协议》确定。

十八、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市**楼区青年中路鑫伦城118-119室。

联系方式:139****4888(张先生)

以上资料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公司

2026年10月23日


交易条件

交易条件

一、委托标的按照现状(含瑕疵)进行拍卖和交付。

二、经营权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公共租赁住房20年经营权(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区域范围: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302734.58㎡(其中**市**内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276280.24㎡(含电梯房建筑面积18796.40㎡),**市乡镇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26454.34㎡),收益项目类型涵盖公共租赁住房收益项目类型涵盖租金收入、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入、停车位收入、充电桩收入、道闸广告位出租收入、电梯/楼道口广告位出租收入。充电桩暂未建设,预计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建设功率为120KW的充电桩共计128个。

拍卖标的详见:**金源房地产****公司[湘金源(2026)资估第60025号]资产评估报告及《**市公共租赁住房经营权转让项目实施方案》。

3.项目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资金由经营权受让方负责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0610.5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95.6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8.16万元,预备费114.69万元,经营权取得费18202.00万元。具体以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金额为准。

项目对39处公共租赁住房外立面进行重新装饰翻新,停车场新增128根120kw直流快充充电桩,配套**2000kVA箱式变压器8台,敷设高低压配电线路约2688米,新增电梯/楼道口LED广告牌74个、停车场道闸广告8套。

4.项目实施机构:****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前期准备、实施方案的编制、经营权价值评估、经营权公开转让、****政府签订《**市公共租赁住房经营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经营权转让协议》)、协助国资部门合同期满移交接收等工作。

5.实施期限:本项目经营权转让期限为20年。经营权有效期满后,除实施机构与受让方通过合法形式**经营权有效期外,受让方投资建设改造形成的****政府指定部门,并配合完成场地移交及相关手续。资产移交具体程序、责任及相关细化约定,以后续《经营权转让协议》中相关内容为准。

6.项目法人:受让方有权对本项目所约定的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资产进行投资建设,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停车位、充电桩等项目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经营权受让方应按照现行的企业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履行项目投资主体责任,同时受让方可就本****公司****公司),并按照法律法规自行负责项目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单位的遴选等工作。

7.项目运营内容:经营权受让方可自行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第三方机构负责本项目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营维护,具体运营内容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资产的运营和维护,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管养,并按照标准费用向使用者收取费用。

8.实施机构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①行使行政监管职能和履约监管权力,对受让方建设运营全过程进行监督约束。但监督权的行使不能影响受让方的正常经营。如发现与协议存在不相符合的,责令受让方限期改正,若受让方拒不改正的,有权终止《经营权转让协议》。

②基于国家安全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有权对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全过程进行监督。若受让方经营行为侵犯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时,有权配合相关部门制止侵犯行为,依法追究受让方的责任。

③在发生紧急事件、可能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的情况下,有权统一调度、临时接管或依法征用项目设施。若受让方拒不配合,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追究受让方的责任。

④实施机构先行开展项目实施方案、《经营权转让协议》编制、经营权价值评估等前期工作。实施机构先行完成前期工作的,应将其完成的前期工作成果文件交予受让方。

⑤实施机构负责依法对项目资产开展资产清查,国有资产造册登记。按照项目资产的现状,对所有资产进行造册登记,做到产权清晰,保持土地、设施设备等国有资产性质不变,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⑥实施机构须协助受让方获得项目建设等所必需的核准手续或批文,为项目提供符合施工条件的项目场地,协助本项目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入;协调、协助解决项目**过程中出现的相关事宜;将项目有关的基础性技术资料交付受让方的义务。

⑦因受让方的不当行为或疏忽导致损失,有权要求受让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⑧法律法规和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9.经营权受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按照《经营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经营权转让费。

②全面负责项目的投资、运营和风险把控。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资金筹措和组织实施、承担本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③享有通过对项目的投融资、运营维护,获得项目收入,以回收项目投资并获得合理利润的权利;

④按照有关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要求,定期或经常性地对项目运行状况进行检测、检查和维护,保证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⑤有权对实施机构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追究责任。

⑥法律法规和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10.经营权场地使用

①场地范围:本项目建设用地为本方案中约定的公共租赁住房资产所在地点,实施机构应提供具备合法性的场地图纸,场地面积以实施机构认可的测量数据为准。

②场地使用的权利:实施机构将本方案中约定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资产经营权有偿授予受让方使用,受让方应根据适用法律规定和《经营权转让协议》约定在经营权有效期内合理使用。

③场地使用的限制:未经实施机构书面同意,受让方不得从事公共租赁住房业务以外的经营活动,不得出租、出借、处置国有资产,不得擅自转让合同协议义务和责任。因受让方的不当行为或疏忽导致损失,有权要求受让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资产权属

本次经营权转让涉及的资产权属均系**市国有资产,转让期内受让方仅获得其使用权、收益权和经营权,即本次经营权转让不涉及资产所有权的转移。

①项目资产范围及权属

经营权有效期内,项目形成资产所有权归受让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

(1)固定资产:项目区域内建设充电设施和配套设施设备以及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投资形成的非货币性资产,全部为固定资产。

(2)无形资产:本项目经营权有效期内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受让方取得本项目经营权所形成的无形资产以及运营期申报或购买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②经营权有效期满后项目资产的处置

经营权有效期满后,除实施机构与受让方通过合法形式**经营权有效期外,受让方应在经营权有效期届满前十二个月内完成项目现场资产的处置以及退场工作,并将项目场地移交实施机构。

③项目资产更新重置

本项目在经营期内需保持服务的连续性,根据项目设备、服务的特性,需进行必要的设备更新、服务培训,包括且不限于:室内外装修、设施设备的购置和升级改造、人员培训等。本项目在经营期内的设备更新、服务培训所需费用由受让方负责。

12.履约保障边界

①保险

在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项目建设和运营可能遇到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的风险,受让方应自行和要求其供应商购买和维持适用法律所要求的保险。除强制险种外,受让方应根据谨慎运营惯例购买相应的其他险种。

②运营保证

受让方应出具运营保证承诺书,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安全、稳定、丰富和优质的公共服务。同时应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及公众监督,建立有效的反馈及改善机制,确保优质运营。如运营违背合同约定或造成较大公众反对事件,实施单位有权提前终止协议。

③移交保证

受让方应按照《经营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履行转让期内项目设施的维修维护、移交后的质保及其他相关责任。移交时间为转让期届满前十二个月,有效期至转让期限届满后十二个月。

如未按要求移交,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实施机构有权对受让方进行追究索赔。

13.违约责任及补偿

①实施机构违约责任

因实施机构违反《经营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义务,导致受让方的经营权在经营权有效期内未能持续有效,或对受让方依法行使经营权构成妨碍的,实施机构应及时改正,并赔偿受让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②受让方违约责任

在经营权有效期内,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造成未能按约定履行义务,实施机构有权追究受让方违约责任。如情节严重、致使《经营权转让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实施机构有权提前终止《经营权转让协议》。

③不可抗力违约责任

如果协议双方一方证明违约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则该方不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④违约补偿

每一方有权获得因违约方违约而使该方遭受的任何损失、支出和费用的赔偿,具体违约补偿将在《经营权转让协议》中明确。

三、其他说明

项目转让条件及要求未尽事宜请竞买人务必认真阅读公告附件:**金源房地产****公司[湘金源(2026)资估第60025号]资产评估报告及《**市公共租赁住房经营权转让项目实施方案》及《竞买须知》,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

以上资料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交易信息
交易编号:****
公告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3日 15时00分00秒 公告结束时间:2026年11月20日 17时00分00秒
拍卖开始时间:2026年11月21日 10时00分00秒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3日 17时00分00秒
报名结束时间:2026年11月20日 17时00分00秒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起始价:18202.0万元
交易方式:拍卖竞价
增价幅度:10.0万元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承担
交易公告
交易公告
暂无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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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次 竞买编号 出价时间 出价额度
招标进度跟踪
2026-10-23
招标公告
汨罗市公共租赁住房20年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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